美篇號 10841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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瑾玫老師說:十四歲是人生很重要的一個年齡,享有法律賦予的各項基本權益的同時,也要承擔一定的民事行為責任。如此重要的日子,
一直想在溪1周歲的時候寫點什么,留作紀念,都因為這樣或那樣的事給耽誤下來。提起筆來,卻發現最值得記錄的是她偉大的麻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