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2px;"> “三不”并舉,重在不能</b></p><p class="ql-block"><b> —一聊一個現實話題</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 反腐敗斗爭,關乎黨的生死存亡和國家的前途命運,黨歷來重視。尤其是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以壯士斷腕意志,抓鐵留痕魄力,反腐禁區、全覆蓋、零容忍態度,打虎拍蠅除蟻務實精神,反腐斗爭永在路上的韌勁,堅持不懈開展反腐敗斗爭,取得了輝煌戰果。一批批上至廟堂下到江湖,橫到邊豎到底遍布各行各/業、各個層級的貪腐虎、蠅、蟻紛紛落網。同時,圍繞”不想貪不敢貪不能貪”,建立健全制度規章措施,以求長治久安。</b></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三不”各有側重,各得其功。如果仕者均為正人君子,清風雅士,便不想貪;如果心存敬畏,懼以法度,自然不敢貪;如果器密無隙,門堅無摧,想貪也不能。自古以來的事例證明,不想貪最理想,是根本,但這道屏障又比較脆弱,極易被攻破;不敢貪的威攝力也有限,在利益誘惑面前,敢冒殺頭風險的大有人在,懲罰對貪婪偽巧之人難起作用;倒是不能貪最管用。試想,如果把制度規章措施設計周密、完備,無縫可鉆,就是讓你去貪也做不到,這就從根本上解決了問題。</b></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我一輩子絕大多數時間在機關工作,下達任務是領導的事,我的職責是受領任務,琢磨如何完成?于是,凡事好研究怎么辦成了我的職業習慣。我的思路是,從分析達成貪腐的要件入手,對癥下藥出招,使其貪腐不能。</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要件一:大貪小貪,手中無權貪不成。凡貪腐者無一例外手中都有權,無論是領導權、資源調配權,還是司法裁判權、行政許可權、處罰權,總之,一言以蔽之,必須是最后決定權。遠的不說,僅以親身經歷或身邊的事例為證。有的同志沒當領導時是好干部,當了領導手中有了權,特別是有了能主一方或一事的權力后,出了事犯了法。這其中,有的原本就不是好鳥,但大多還是經不住權力的誘惑翻了車。那么,怎樣管住權?自古以來是個難題。不賦權難以施政,濫用權也足以敗國。有沒有讓權力只向善不為惡的辦法呢?我舉我的一個例子。一次報社有一項幾百萬的工程項目,按貫例實行招投標。這種事情易發生權錢交易,主事者是“獵物”。當時我主持工作,設計了一套防范、規避的辦法。專門成立了一個由行政、工程技術、財務、審計、紀撿和其他專業人員組成的招投標領導小組,每個人分別審標、獨立簽署意見,每人一票并有同等權重,最后按過半數意見決定取舍執行。這一辦法,領導者不能尋租,自然也就成不了“獵物”;小組成員權重相等,也失去尋租的資格,尋獵者找不到目標,全獵不但成本高而且風險大,也只好作罷。這項工程始終沒有一人向我游說,每個小組成員也都平安無事。</b></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這一小例不足以解決所有問題,但其中的道理還是可供參考的。一是民主集中制集體領導原則,要貫穿權力運行全過程,議事全程、決策全程、執行全程,都要體現集體領導,防止個人說了算。二是集體領導下分權要平衡,包括書記在內每人都只一票,完整體現少數服從多數原則。所謂集中是集中多數的正確意見,不是集中到書記手中。三是權力必須能相互制約但又不互相掣肘,保證能辦事辦成事不岀事。四是議決大事,要有票決登記制度,將同意、不同意和棄權的意見都記錄在案,以備后查,防止事后以”集體決定“推責了事。五是突出對一把手權力的管理,防止一把手攬控集體領導權。當然,現實所有貪腐案件反映出的問題,遠比這要復雜的多,有些甚至超出人們的想象。但無論如何,管住權都是第一位重要的。</b></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要件二:現金流通漏洞百出,給貪腐開了方便之門。無論小貪大腐,臟款臟物中的臟款(現金、銀行卡、個人帳戶、股票等)都是經過銀行這一關口出來的。按說,單位經濟活動中的各種交易行為,都是走帳的沒有現金交易,既便是發工資提取現金,也是受控的且數量有限。至于個人提取大量現金更不可能。那么,那一屋子一屋子、一車皮一車皮的現金,是如何集中到某人手上的?定有漏洞空子可鉆!能不能普遍實行個人信用卡、帳戶制度,在全社會基本不在出現大量現金流通行為。個人的合法財富都在制度的籠子里受到保護,違規的、非法的受到限制、監管。凡是金融憑證(現金、賬戶、支票、股票、名種銀行卡等)都會在大數里,留下實名的變動痕跡。這樣,一方面現金提不出來,無錢可送(賄);另一方面,既使有了大量現金也進不了流通渠道,形同廢紙。這就有助于從制度層面解決不能腐的問題。至于臟物如房子、金銀珠寶、文物字畫等,由于不能變現,也失去了財產的價值,只能收藏。但又很容易露馬腳,成了燙手山芋。</b></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要件三:監督的視野太單一。從案例中看到,那么多臟款臟物堆積成山,既便是"螞蟻搬家”式進行的,這么大體量的”搬運工作”也`是很費勁的力氣活,這又是怎樣完成的?一是本人不會當面或出面授受,一定有最信任的人在中間運作;二是那么繁重的體力活,本人不會親歷親為,一定有人代勞;三是這種行為不可能明目張膽、大張旗鼓進行,一定會有人以各種方式掩飾或隱匿;四是貪腐過程時間那么長,環節那么多,不會沒露一點蛛絲馬跡。因此,看出端倪的人會有,知情的人一定不少。這其中有的知情不舉,有的明哲保身迴避,也有舉報不被理會甚至遭禍的。針對這種情況,我們在監督制度上要有所改進和完善。怎么改進和完善?我覺得以下幾個問題值得思考。</b></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第一,監督體系內能互聯互印。黨委自我監督和與論監督、群眾監督各有其功。自我監督最直接,能在問題萌芽時及時發現;與論監督最有力,能從社會反響中發出警示;群眾監督最有效。據說,現在大部分案件,都是群眾舉報揭露的。這三方面的監督應能相互聯系、互相印證,效果會更好些。</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第二,對匿名舉報更加重視。群眾對貪腐深惡痛絕,各級紀撿和監察機關會收到海量般的舉報信。對這些舉報信,凡是實名的,拿出證據的,提供線索的都會首先引起重視,眾多匿名的既便有線索,也往往會被湮沒。其實,匿名的原因挺復雜,不完全是怕打擊報復或挾私泄憤。這其中可能就有同案人、知情人的舉報,也有對提供的證據、線索不直接而又無法證實而匿名。因此,匿名中隱實情,絕不可忽視。</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第三,疏通社情民意上達渠道,進一步改善基層政治生態環境。信訪工作好,上訪必然少;當地政治清明,越級反映就沒必要。有一種情況能說明問題。中央巡視組每到各地,總會出現反映問題的人多,提供的信息量大質高,工作組能發現和掌握許多有價值的證據或線索,許多大案要案由此得以偵破。我在軍地從政多年,經歷過從中央到當地紀撿、組織、本系統主管部門的一些調查。在配合調查中,我和許多同志一樣,在堅持實事求是的前提下,會根據不同調查需要,采取不同態度。對中央紀委的調查,會毫無顧忌毫無保留的予以配合,力求提供的信息完整準確、有根有據,不妄言不猜測不推斷,經得起時間和歷史的考驗。在當地,則區別情況予以配合。有的一看就知這是在“走流程”,既然上意已定,那就走形式走過場了事。有的被調查者,不僅上面有人,在當地一些重要部門也有人,有的還是“哥們”、”莫逆”,來調查的人中,說不定就有他的關系人。在這種情況下,一般都會敷衍了事,誰也不會透露實情真情,留待以后有機會再反映。對于大多數正常調查、考察、考核的,還是積極配合的。總之,不想貪不敢貪不能貪,是一個互為功效的完整體系和機制,缺一不可。這里只談不能貪,意在強調其在三道防線中,處于最后一道防線,具有兜底堅守陣地不被突破的作用。</b></p><p class="ql-block"><b>(2025年4月1日)</b></p> <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rgb(237, 35, 8);">【作者簡介】李文藻:生于1942年12月。1958年9月參加工作,1962年8月入伍,曾任原138師414團宣傳股股長;濟南軍區政治部宣傳部處長;137師副政委;泰安軍分區副政委。1988年9月獲授大校軍銜。1992年轉業,任天津日報社副社長;1999年調任《今晚報社》副社長,2003年10月退休。</b></p>
主站蜘蛛池模板:
武川县|
卢湾区|
二连浩特市|
常山县|
天祝|
怀宁县|
凤冈县|
卢湾区|
洛阳市|
石城县|
蒲江县|
曲水县|
奎屯市|
唐山市|
嘉定区|
丰原市|
大宁县|
大庆市|
博兴县|
荥阳市|
开原市|
永济市|
日照市|
沭阳县|
伊宁县|
云梦县|
桐乡市|
且末县|
广南县|
松潘县|
乐昌市|
宁城县|
崇阳县|
浦江县|
建水县|
宜城市|
象山县|
稻城县|
长治县|
巧家县|
高密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