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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縣名的由來

孟曉峰

<h3 style="text-align: center">文/孟曉峰</h3> <h3>  利津縣名的由來,官方、學界普遍認為,依據《利津縣志》:“隋設永利,邑有東津,合而名縣,是為利津”,利津縣由永利鎮升置,過去的鎮市、后來的縣城東有渡口,渡口曰津,遂稱“東津”,為政者取“永利”之“利”與“東津”之“津”,將縣名定為利津。</h3> 近年來,關于縣名的由來,又有學者提出不同看法,認為利津不是由永利鎮,而是由永和鎮升置的,升鎮為縣的時候,東邊也不是東津渡,而是永和渡,而如果是永和鎮、永和渡,“利”“津”二字便無從可取,那么,過去官方、學界關于利津縣名由來的觀點便是錯誤的。 <p class="ql-block">  新的說法,其史料依據主要有四:</p> <p class="ql-block">  <span style="color:rgb(51, 51, 51);">一是《金史》卷二十五(志卷六)記載“利津,明昌三年十二月以永和鎮升置”。</span></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51, 51, 51);"> 二是《中國歷史地圖集》金時期地圖,在山東東路分副圖上,濱州渤海郡今利津縣位置標注的是永和鎮。</span></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三是《元豐九域志》卷第二記載,河北路東路濱州渤海縣共有9個鎮,分別為:寧海、東永和、通賓、舊安定、三漢、蒲臺、新安定、李則、丁字河。</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51, 51, 51);"> 四是《宋會要輯稿》,方域一二記載:“永和鎮,三年以東永和鎮改”,食貨一五記載:“濱州舊在城及安定、蒲臺、永和、永豐、招安大務,歲二萬六百五十一貫。熙寧十年……東永和鎮:一千五百一十九貫七百七十五文……東永和渡:二千二百五十九貫七百九十八文。”</span></p> <h3>  還有學者指出,查閱《中國歷史地圖集》,在隋代、唐代、五代時期地圖上都找不到永利鎮,北宋時期地圖上找到了,但位置是在棣州厭次。</h3> 一 先說永利鎮。<br> 按照新的說法提供的史料依據,包括查閱《中國歷史地圖集》隋代至北宋時期地圖的結果,漫說利津的“利”是不是永利鎮的“利”,在今利津地域,歷史上是否存在永利鎮都成問題了。<div><br>  那么,歷史上,今利津地域到底有沒有永利鎮呢?</div> 首先要說明,關于利津縣名的由來,新的說法對原有說法的依據——《利津縣志》相關記載的準確性,甚至真實性都是存疑的,所以,本篇論述便不再以《利津縣志》相關記載作為史料依據。 永利鎮也好,永和鎮也好,今利津地域,在升置為縣之前,還曾隸屬渤海縣、蒲臺縣,就從這兩個縣查起。 遺憾的是,歷史上沒有《渤海縣志》留存,筆者只查閱到了《蒲臺縣志》,是清嚴文典于乾隆二十八年主持重修的版本。為了避免現代人在整理的時候因為字形相似將“利”字與“和”字混淆,筆者特意查閱了古籍的影印版。卷一沿革記載:“垂拱四年析蒲臺、厭次置渤海縣(即今濱州),而以蒲臺之永利鎮(即今利津)、招安鎮(即今沾化)隸之。按隋析濕沃置商河至是,即析置渤海又析永利、招安二鎮以隸之,蒲之疆域始隘如今治矣”。<div><br></div><div> 上文渤海縣、永利鎮、招安鎮后括號里的內容是縣志正文的隨注。<br><div><br> 從《蒲臺縣志》的記載中我們可以得到以下三方面的信息:一是永利鎮在歷史上確實存在,二是永利鎮原屬蒲臺縣,置渤海縣時,永利鎮析出,轉隸渤海縣,三是這個永利鎮就是志書編修時的利津縣。</div><div><br> 蒲臺縣前后有兩本縣志,舊志修于明萬歷十九年(1591年),新志修于清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筆者認為,一是志書編修的時間與升鎮置縣的時間相隔并不十分久遠,二是上縣與自己的屬鎮,如同父母與自己的子女,名稱、沿革等基本信息通常不會出現錯誤。<br></div></div> 但萬一呢,萬一《蒲臺縣志》的記載就是錯誤的呢? 再向上,到歷史上蒲臺縣、利津縣均曾隸屬過的濱州、武定府去查閱相關史料。 一是《濱州志》,筆者查閱的是清李熙齡《濱州志》咸豐十年刻本,在千乘郡濕沃縣考中記載:“隋開皇十六年改濕沃縣地為蒲臺縣,屬渤海郡,今濱州亦蒲臺縣地,又縣有永利鎮,即今利津,又有招安鎮……”<div><br>  二是《武定府志》,筆者查閱的是清咸豐九年刻本影印版,卷二沿革表山東東路濱州刺史郡利津縣部記載:“以渤海之永利鎮改置”,其后,還是在卷二,沿革第十六頁、十七頁利津縣部記載:“本隋永利鎮地,又邑有東津,合以名縣……隋為渤海郡蒲臺縣之永利鎮地,唐為棣州渤海縣之永利鎮地,按唐析蒲臺置渤海縣而以永利鎮隸之,宋為濱州渤海縣之永利鎮地,金置利津縣屬濱州。按《金史》,明昌三年以永利鎮升置”。</div><div><br> 兩本志書,相關內容與《蒲臺縣志》的記載一致,另外,《武定府志》還傳遞出兩個重要信息:一是利津縣名的由來:“本隋永利鎮地,又邑有東津,合以名縣”,這與《利津縣志》的記載一致,二是金明昌三年,永利鎮升置利津縣的記載,《武定府志》依據的正是《金史》,換句話說,《武定府志》的編修者讀到的《金史》,上面記載的是“永利鎮”而不是“永和鎮”。</div> 假定《濱州志》《武定府志》的記載也是錯誤的,繼續向上,查山東。 查山東,看《山東通志》。《山東通志》有明嘉靖及清康熙、雍正、同治、光緒五個版本,為了提高考證結果的正確性,筆者分別查閱了明嘉靖及清康熙、雍正兩個朝代三個版本,老規矩,為了避免現代人在整理的時候因為字形相似而將“利”字與“和”字混淆,筆者查閱的全部是古籍的影印本。 在明袁宗儒、陸釴等纂修的嘉靖《山東通志》四十卷濱州利津縣部記載:“漢濕沃縣地,東漢省,曹魏復置,晉南北朝俱因之,隋廢縣置永利鎮,唐于濕沃故地置渤海縣,屬棣州,永利鎮為屬,宋因之,改屬濱州,金明昌三年以渤海縣永利鎮置為利津縣,屬濱州,元因之,明復因之,編戶三十,四至增為四十里。”<div><br>  在清錢江編輯、張爾歧等人編纂的康熙《山東通志》六十四卷濱州利津縣部記載:“漢濕沃縣地,東漢省,曹魏復置,晉南北朝俱因之,隋廢縣置永利鎮,唐于濕沃故地置渤海縣,屬棣州,永利鎮為屬,宋因之,改屬濱州,金明昌三年以渤海縣永利鎮置為利津縣,屬濱州,元因之,明因之。”</div><div><br> 在清岳浚修,杜詔等纂的雍正《山東通志》三十六卷濱州利津縣部記載:“利津縣,本隋永利鎮地,又邑有東津,合以名之。周為齊地,秦屬齊郡,漢為濕沃縣地,屬千乘郡,東漢省,晉為樂陵國地,南宋、北魏皆為東陵郡地,隋於廢縣地置永利鎮,唐析蒲臺置渤海縣,屬棣州,以永利鎮隸焉,宋改屬濱州,金明昌三年升永利鎮為利津縣,屬濱州,元屬濟南路,明隨州隸濟南府。”</div><div><br> 從三個版本的《山東通志》當中我們均獲得一個重要信息:永利鎮是隋代廢濕沃縣而置,結合其它史料當中關于濕沃縣與蒲臺縣沿革的記載,我們基本可以推斷,永利鎮置鎮的時間是隋開皇十六年(596年)。</div><div><br> 雍正版《山東通志》又一次印證了《利津縣志》關于利津縣名由來的記載:“本隋永利鎮地,又邑有東津,合以名之”。</div> 縣、州、府、山東都查了,干脆一查到底。 筆查又查閱了乾隆本《大清一統志》,這是一本專門的地理總志,也是目前為止我國內容最豐富、最完善的地理總志。卷一百三十九記載:“利津縣,在府東一百五十里……漢千乘郡濕沃縣地,隋勃海郡蒲臺縣地,唐棣州勃海、蒲臺二縣地,宋屬濱州,金明昌三年始升永利鎮置利津縣,屬濱州,元、明因之,本朝雍正十二年屬武定府。”<div><br>  另外,古跡篇記載:“利津故城,在今利津縣東,《金史》地理濱州利津明昌三年以永利鎮升置,縣志故城在縣東一里大清河岸側”。其中,“《金史》地理濱州利津……永利鎮”的記載說明了乾隆本《大清一統志》的編修者讀到的《金史》,上面記載的也是“永利鎮”而不是“永和鎮”。</div> 那么,為什么我們讀到的《金史》與《武定府志》《大清一統志》的編修者讀到的《金史》不一樣呢?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首先對本文內容進行一下梳理。截至目前,我們已經查閱了由縣到國四個層級,五類七部志書,但是,除了嘉靖《山東通志》,其余六部均編修于清代,有沒有這種可能,嘉靖《山東通志》對永利鎮的記載是錯誤的,康熙《山東通志》承襲了這一錯誤,然后,清代其它志書因為借鑒、引證而產生同樣的訛誤呢? 七部志書的編修者,也許并非高官權臣,但必是各自層級文史領域的頂流,讓他們出現訛誤,并且,七部志書訛誤統一,可能性是極小的,況且,志書的編修,也絕非康熙抄嘉靖、雍正抄康熙那般兒戲,每一部志書的編修,參考文獻往往十數甚至數十,參與者,往往數十甚至逾百,這樣說來,出現上述訛誤的可能性就更小了。 即便如此,我們還是再查閱一下明代的志書來進行印證。 明代有本《大明清類天文分野之書》,是明初劉基編纂,并于洪武十七年(1384年)進獻給明朝第一位皇帝——洪武皇帝的,這本書記述了元末明初行政分野的變化,極具歷史和地理價值。非常幸運,《大明清類天文分野之書》的明初刊本保存了下來,所以,我們可以直接閱讀古籍的影印本,而不必擔心現代人在整理古籍的時候將“利”“和”混淆的情況出現。<div><br><div>  就在《大明清類天文分野之書》第一冊卷之八里,記載著:“利津縣,金明昌三年改濱州永利鎮為利津縣……”。</div></div> 研究到這里的時候,我的妻子提出一個問題:你查閱的史料都在明、清兩代,但利津置縣畢竟是在金朝,金朝的記載,也就是《金史》才最可信。<div><br>  于是,我向妻子解釋:《金史》并非金朝的記載,它撰成于元代,而且是在元末,與《大明清類天文分野之書》相差不到40年。但因為妻子的話,我又過了一遍《元史》《新元史》。</div> 《元史》撰成于明初,對利津的記載比較簡略,《新元史》雖然撰成于民國,但卻是曾經擔任《清史稿》總纂的柯劭忞先生,以《元史》為底本,參考《元典章》《元經世大典》殘本,《四庫全書》未收錄之秘籍及元碑拓本,兼收法國《多桑蒙古史》等西方研究成果,窮三十年之功編修而成的。<div><br><div>  在《新元史》卷四十六志第十三記載到:“利津,下,本渤海縣之永利鎮,金置縣,元初因之。”</div></div> 到現在,已有明、清、近代,四個層級,七類九部志書都記載著利津是由永利鎮升置為縣,有兩部直接解釋了利津縣名的由來,與《利津縣志》的觀點一致,還有兩部,正是剛才我們沒有回答的問題,其記載顯示,我們讀到的《金史》與其編修者讀到的《金史》是不一樣的。 那么,會不會是近年來提出新的觀點的學者,他所參考的《金史》,其編修者在整理古籍的時候,把“利”字當成了“和”字? 帶著這個疑問,筆者專門查閱了百衲本《金史》,百衲本《金史》是以古本為底本影印的,上面記載:“利津,明昌三年十二月以永和鎮升置”,筆者看了,那個“和”字非常清晰,不會因為字跡模糊產生識別錯誤。 筆者認為,《金史》記載不會出現問題,如果《金史》記載有誤,《武定府志》《大清一統志》便不會按《金史》原文而有“永利”之說,所以,出現問題的,極可能是今天我們看到的《金史》——百衲本及以百衲本為底本的中華書局點校本。 那么,問題出在哪兒呢? 版本。 我們看到的古籍的版本,大致有兩種情況:一種是有多個版本,一種是有一個祖本和眾多衍生版本,《金史》屬后一種情況。學界對《金史》版本的傳承脈絡進行了梳理:至正初刻本→洪武覆刻本→嘉靖南監本→萬歷北監本→乾隆殿本→道光殿本→江蘇書局本。<div><br>  民國初年的《金史》百納本,雖然是以至正初刻本配補洪武覆刻本(至正初刻本七十九卷,含目錄二卷,配補洪武覆刻本五十八卷)影印而來,但是,這個版本存在兩個問題,一是其所采用的洪武覆刻本夾雜著八葉補版葉,與現存洪武覆刻本有很多歧異,二是在校勘過程中,為解決底本斷筆等問題而采取了描潤的辦法(對模糊斷缺的底本進行加工)。有學者將百衲本《金史》與其所依據的底本覆核比勘,發現了許多訛誤。我們現在最常見的中華書局點校本以百衲本為底本,也沒有解決甚至沒有注意到以上兩個問題。</div><div><br> 插一句,商務印書館影印百衲本《金史》時,尤為重視描潤工作,校勘者張元濟先生為此還寫過一篇《記影印描潤始末》的專文,這從一個側面也說明了我們今天看到的《金史》,其底本模糊斷缺之嚴重。</div><div><br><div> 回到《金史》。《金史》這種“世代單傳”的方式最容易出現的問題,就是在傳承過程中因為底本受損,傳承人臆斷妄測而出現“魯魚亥豕”的辨識錯誤,比如,因字形相似,將“罔”字辨識為“周”,將縣的繁體字“縣”辨識為孫的繁體字“孫”,再如,因字模破損或變形,將“罪”識別為“非”,將“三十五”識別為“三十八”,這些都是《金史》在傳承過程中出現訛誤的真實案例。</div></div> 謹而言之,目前,我們沒有直接證據證明今天我們看到的《金史》將“利”辨識成了“和”,但這種可能性是完全有的。試想,我們剛剛查閱過的九部史書,不要說嘉靖《山東通志》了,《大明清類天文分野之書》可是元末明初的,那時候,《金史》的祖本——至正初刻本還嘎嘎新,如今僅余殘本的洪武覆刻本還沒刻呢,這些史書的編修者,他們看到的《金史》和我們今天看到的《金史》,您更愿意相信哪個? 二 讓我們回到文章的開始,看新的說法的第二個史料依據——《中國歷史地圖集》金時期地圖。 關于《中國歷史地圖集》,其繪制過程當然很復雜,我們只需知道一點,就是它的繪制,是利用正史地理志來排定各朝標準年代的政區表的。那么,金時期地圖的繪制參照的是什么?<div><br><div>  《金史》。<div><br></div><div> 《中國歷史地圖集》出版于1982年,即便從國家領導人提議編繪歷史地圖的1954年算起,譚其驤先生能依據的,也只能是和我們今天看到的一樣的《金史》。這就是《中國歷史地圖集》金時期地圖在濱州渤海郡今利津縣位置標注的是“永和鎮”而不是“永利鎮”的原因。</div></div></div> 至于查閱《中國歷史地圖集》,在隋代、唐代、五代時期地圖上都找不到永利鎮,筆者也查了,不光永利鎮,別的鎮也找不到——上述幾個時期的地圖只排到縣,除了個別情況,多數鎮都沒標。 三 接下來,看新的說法的第三個史料依據——《元豐九域志》。《元豐九域志》是北宋神宗詔令王存、曾肇、李德芻等所編修的全國性地理總志,為了避免辨識錯誤,筆者查閱了1984年中華書局出版的《元豐九域志》后,又查閱了這一版本的底本——清光緒八年金陵書局刻本的影印版,兩個版本,渤海縣九鎮當中,都有一個“東永和”。 通過前文的考證,我們基本可以確認“永利鎮”的說法是正確的,即如此,那我們就不得不懷疑《元豐九域志》,或者說,我們看到的《元豐九域志》中“東永和”的記載是否正確。 先問一下,《元豐九域志》有別的版本嗎?有。筆者搜索到的,至少還有明末清初常熟毛氏汲古閣抄本、清錢曾藏影宋刻抄本、清曹寅藏影抄寫本、清盧文弨抄本、清武英殿聚珍本、清乾隆四十九年桐鄉馮集梧刻五十三年重修本、綿紙黑格舊抄本、閩刻珍本8個版本。<div><br>  筆者曾試圖搜索、購買上述版本,很難,為此,筆者想出一條捷徑,且算做捷徑吧——先求諸古人,查閱古人對《元豐九域志》的考證,縮小范圍,待確定一個或幾個相對可信的版本后,再想盡辦法去求證。</div> 萬沒想到,筆者查閱到了《續山東考古錄》,雖然這并不是一部考證《元豐九域志》的著作,但是,在《續山東考古錄》利津篇,引用了《元豐九域志》的記載。 先說說這本書吧。《續山東考古錄》是一部專門考論山東歷史地理的著作,張之洞稱贊其作者——清道光舉人葉圭綬“博精輿地之學”。這本著作引證廣博,考辯精深,精深到什么程度?幾乎每一個縣,葉圭綬都指摘了其地方志在沿革、古跡方面的疑點或謬誤,廣博到什么程度?除各代正史地理志,還綜合了《齊乘》《水經注》《重貢錐指》《太平寰宇記》《元和郡縣志》等史學巨著。有時候,為了考證一個地名,葉圭綬會如披沙揀金般查閱大量資料,經常讀上幾萬字,都找不到一條有用的資料,但是,葉圭綬卻始終堅持使用這種方法。這樣一位學者、這樣一部著作,其內容、觀點,無論如何我都愿意相信。 筆者查閱的仍然是古籍的影印版,在利津篇記載:“宋渤海縣之東永利鎮”。后文中又提到“《九域志》渤海縣有東永利鎮,厭次有永利鎮也”,厭次這個永利鎮,便是在《中國歷史地圖集》北宋時期地圖上找到的那個永利鎮。 文中,《九域志》即《元豐九域志》,葉圭綬考證,后來的利津縣,宋代為東永利鎮,另外,他還專門指出,除了渤海縣東永利鎮,《元豐九域志》記載,厭次縣還有一個永利鎮,為什么專門指出這一點,是提醒后人不要混淆,還是兩個“永利鎮”之間有什么關系?史書沒有交待,但我們可以肯定的是,葉圭綬看到的《元豐九域志》,上面記載的是東永利而不是東永和。 葉圭綬《續山東考古錄》堪稱“史書中的史書”,書中反復提到東永利鎮,并且將東永利、永利二鎮并提,一定不會是葉圭綬“看花了眼”。當然,我們不能因為葉圭綬有名就說那位學者查閱到的《元豐九域志》就是錯的,葉圭綬查閱到的《元豐九域志》就是對的,但可以斷定,必有一方出現了訛誤。 說到“史書中的史書”,筆者又想起另一部舉世聞名的著作——清顧祖禹《讀史方輿紀要》。《讀史方輿紀要》參考二十一史、歷代總志及地方志書百余種,集明代之前歷史地理學術之大成,被譽為“千古絕作”“海內奇書”“數千百年所絕無僅有之書”。 在《讀史方輿紀要》卷三十一山東二記載到:“利津縣……本渤海縣之永利鎮。金明昌三年,置利津縣,屬濱州”。 回顧我們已經考證過的十一部史書,《武定府志》《大清一統志》明確表示引自《金史》記載,《續山東考古錄》明確表示引自《元豐九域志》記載,其他史書,相信其編修者也多考證過《金史》《元豐九域志》,如果這些編修者在史書上看到的是永和,那自當人云永和,亦云永和,如果看到的既有永利,又有永和,不管最終確定哪個,多少會留下些考證的痕跡,但為什么這么多史家、這么多史書概言永利且無永和之疑?也許,他們看到的壓根就是永利,或者,他們覺得“利”“和”之考根本無需一記。 到這里,相信“利”“和”之辯,所有人心中已經有了結論。 四 再來說說《宋會要輯稿》——新的說法的第四個史料依據。 不可否認,《宋會要輯稿》內容豐富、卷帙浩繁,堪稱宋代史料之淵藪,但是,《宋會要輯稿》也因其輯錄稿文字錯誤繁多,是出了名的難讀,用四川大學古籍整理研究所副所長劉琳的話說:這部書,其抄稿之斷裂、散亂、重復、錯簡比比而然,其文字之訛、脫、衍、倒滿篇皆是。 當然,《宋會要輯稿》訛誤多,不代表其關于“永利”“永和”的記載就是錯的,但是,筆者查閱相關內容,僅濱州一地,《宋會要輯稿》便與《元豐九域志》有三處不同,這還是其自己的記載:豐國鎮,“政和三年以丁家河鎮改丁家河,《元豐九域志》卷二作‘丁字河’”,合波鎮,“政和三年以三沙鎮改三沙,《元豐九域志》卷二作‘三漢’”,濱海鎮,“政和三年以李剛鎮改李剛,《元豐九域志》卷二作‘李則’”,這三處都是字形相似,容易產生訛誤的字。筆者不否認《宋會要輯稿》的歷史價值,但在考證“利”“和”這件事情上,《宋會要輯稿》恐怕不是一個理想的選擇。 五 最后說說“東津”。 我們查閱的,包括《利津縣志》在內,共三部志書有關于“東津”的記載,其中:《利津縣志》:<i>“隋設永利,邑有東津,合而名縣,是為利津”</i>,《武定府志》:<i>“本隋永利鎮地,又邑有東津,合以名縣”</i>,雍正《山東通志》<i>“利津縣,本隋永利鎮地,又邑有東津,合以名之”</i>。 <p class="ql-block">  筆者認為,利津縣縣名當中的“津”字,關于其由來的說法是否正確,關鍵在對“邑有東津”四個字的解讀上。</p> 逐字看,“邑”,在永利鎮則為鎮市,在利津縣則為縣城,“東”,東邊,“津”,渡口。 連起來,“東津”,我們可以解釋為東邊的渡口,也可以解釋為一個叫“東津渡”的渡口。 查閱《利津縣志》,在縣志正文,縣志載錄的一些文稿和文學作品當中,是可以查找到“東津渡”這個名稱的,但是,金明昌三年,永利鎮升置為利津縣的時候,是否有“東津渡”這個名稱,卻很難找到實證。 新的說法對縣名當中“津”字由來存疑的底層邏輯是這個“津”字是“東津渡”的“津”,后來確實有東津渡,而且是個非常有名的渡口,但大家想過沒有,“邑有東津”四個字并不必然解釋為“鎮市(縣城)之東有個叫‘東津渡’的渡口”,還可以解釋為“鎮市(縣城)之東有渡口”,渡口又稱為“津”,東邊的渡口,即是“東津”,也許,這反倒是后世“東津渡”這個名字的由來。 不管是文字還是地圖,可以肯定的是,金明昌三年,永利鎮東確實有渡口,或許還不只一個,如果真的有諸多渡口存在,“津”倒成了永利鎮的一個特色,以“津”為名便更在情理之中了。 <p class="ql-block">  新的說法提到,《宋會要輯稿》食貨一五當中有關于“東永和渡”的記載,看數據,運行似乎還不錯,這也從另一個角度證明了“鎮市(縣城)之東有渡口”這句話。</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所以,考證“津”字的由來,這個地方有沒有“東津渡”、叫不叫“東津渡”都不重要,“邑有東津”四個字就夠了。</p> 后記 <i>  </i>在此,筆者向對過去官方、學界關于利津縣名由來的觀點提出質疑的學者表示崇高的敬意,雖然,筆者與你們的觀點不同,但你們勇于質疑、致力考證的精神值得筆者一生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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