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 rgb(237, 35, 8);">想起來就說:</span></p><p class="ql-block">今天是父親節,非常想念他老人家。他七十多年前參軍的時候,他同別人一樣,由組織上發給了一支駁売槍、一把軍刀和4枚手榴彈。他從做保衛工作起,他比別人又多了一件武器——政策法律。從那時起,他就同政法工作結下了不解之緣,在這條戰線上一干就是四十多年,他的命運和成長過程同我們國家的法制建設狀況緊緊聯在了一起。回首往事,他無愧無悔。此時,心潮難以平靜,特此向親愛的讀者奉上一篇老人家以前的文章。</p> <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 rgb(237, 35, 8);"> 一、起步維艱</span></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說起來:我國法制建設史上的初創、被忽視、遭破壞和重建發展這四個時期,我都經歷過。一生大部分時間從事軍事法制領域的實踐活動,從初時的保衛工作到檢察院、法院的工作,再到法制局的工作,通過正反兩方面經驗,我深深體會到,實踐必須依賴理論的指導,沒有理論的實踐是盲目的實踐。</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前,我國的軍事法學研究基本上處于空白狀態,這同我軍發展的特定歷史有關,當然,林彪、“四人幫”一伙的干擾破壞也是一個重要原因。以鄧小平同志為核心的我黨第二代領導人撥亂反正,開創了重建法制、重視法制的新時代,從而也使軍事法學研究迎來了蓬勃發展的春天。</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1979年我到解放軍軍事檢察院后,在原來工作的基礎上,開始注重軍事法制理論的學習和研究。當時軍事法學在我國法學理論體系中還不被承認。1982年7月22日至27日中國法學會召開第一次代表大會,我被這個全國性的法學學術團體選為理事。在那次會議的一次小組會上,有一位全國有影響的法學家就曾講,軍事法學不能算獨立學科。我當場提出異議。他就問我,你說是獨立學科,可你們有幾本書,這個學科的對象和體系是什么?聽了他的話,我一時竟無言以對。老實說,并非不能對軍事法學的對象和體系做一番解釋,但軍事法學研究的現狀實在令人沮喪!一種羞恥感,繼之是負疚和委屈交替涌上心頭。推動軍事法學研究,舍我其誰!我心中重復著一個聲音:工作,工作,再工作,開創軍事法學研究的新局面。</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我長期從事實際工作,沒有系統學過法學理論。過去也搞過些研究,都是結合自己的工作實際,理論視野不開闊。在一種信念的鼓舞下,我堅持邊干邊學,沿用了多年來形成的習慣,勤看,勤想,勤記,不恥下問。法學會上那次爭論的記憶橫亙在我心中,不能釋懷。我暗下決心,首先要把理論著作的空白填補起來!我考慮到,當時的軍事法學研究的確很薄弱,一個人勢單力薄,需要一大批人來研究。我就積極引導和組織有法學理論功底的人著書立說。他們遇到困難,我都積極支持。這樣,張建田、錢壽根、鐘偉鈞三位同志嘔心瀝血,經過幾番修改,1988年終于推出了我國第一部軍事法學理論專著《中國軍事法學》,這部書是由我和郭其橋同志審定的,1988年夏我還專門到木樨地我國法學界的泰斗張友漁老先生的住所,請他為該書作序。1989年,我國第一部《中國人民解放軍審判史概述》也經我審定后出版了。</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1988年,中央軍委法制局成立。當時中央軍委賦予法制局的九項任務中,有一項就是“研究軍事法學理論,開展學術交流”。我到軍委法制局那年,正好是中國共產黨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十周年。為了促進軍事法制的理論研究,我做了三件事:先是帶頭撰寫了兩篇文章,一篇是《軍隊建設向法制化邁進》,提交中國法學會舉行的理論討論會,后來在《中國軍事科學》雜志上發表,一篇是《必須重視和加強軍事法制建設理論研究》,在《解放軍報》上發表;同時,我組織軍委法制局與解放軍報社聯合召開了軍隊法制建設理論座談會,有60多位同志到會,10多位同志發言,大家回顧了十年來軍隊法制建設取得的成就,分析了存在的問題,并展望了依法治軍的前景;最后,在中宣部、中國社科院、中央黨校聯合召開的紀念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理論討論會上,我發了言,重點介紹了軍隊法制建設的成就和貫徹依法治軍的舉措。</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軍事法學自古有之,但在我國最早把它作為—項獨立學科加以認真對待和探索的是張友漁和潘念之。這兩位老學者在1984年出版的《中國大百科全書》(法學卷)序言中,首次提出把軍事法學作為一門學科。從此以后,越來越多的人承認“軍事法學”是法學領域的一個分支學科了。</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研究軍事法制的文章逐漸增多。當時,還沒有專門刊物,軍委法制局也不具備辦刊物的條件。我便同《解放軍報》的張柔桑同志商量,充分發揮軍報《軍人與法》專欄的作用。同時,我又同熱心支持軍事法制建設的北京《法學》雜志副主編周恩惠同志商定,在該雜志上開辟了《軍法縱橫》專欄。</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在短短幾年里,我國的軍事法學研究從無到有,日漸興旺,取得了新中國成立以來從未有過的重大進展。據不完全統計,1987年在全國公開發表的有關軍事法方面的學術論文和文章40余篇,1988年增至100多篇,1990年達120余篇。《中國軍事法學》作為我國首部軍事法學理論專著,在張友漁的關心和支持下,于1988年由國防大學出版社出版。時隔一年多,《軍事法概論》、《軍事法學》等理論專著相繼出版。</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為提高自己的法學理論水平,我釆取了三條措施:一是盡力多看高水平的法學理論文章;二是盡力參加法學理論方面的學術討論會;三是自己撰寫文章。我的主要學術觀點是:</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 rgb(22, 126, 251);">1.指出我國1982年《憲法》實際上已確立了“依法治軍”的基本原則,即規定了武裝力量的性質和任務;規定了國防建設的基本方針;規定了武裝力量的活動原則;規定了國家最高軍事統帥部的組成和領導方式。這些原則是新時期依法治軍、在國防和軍隊法制建設工作中的根本法律依據。</span></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 rgb(22, 126, 251);">2.認為“依法治軍”是新時期軍隊建設的重要內容和必然趨勢,是傳統的政治建軍原則在新時期的根本體現,它與軍隊改革的關系尤其密切,是軍隊改革成功和完成各項任務的有力保證。</span></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 rgb(22, 126, 251);">3.提出軍隊法制建設必須從法制系統工程的整體角度通盤考慮,注意立法、司法、執法、守和法律監督等組成部分的相互銜接和協調,同時還要與整個國家的法制建設相適應。</span></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 rgb(22, 126, 251);">4.指出十年來我國軍隊建設在許多方面加快了法制化進程,軍事法體系已經初步形成,軍隊的法律意識有較大提高。但是還存在一些不足之處,如《憲法》對中央軍委的職責規定不夠具體,制約原則還體現得不夠明確:《國防法》、《中央軍委組織法》等基本軍事法律亟待制定;軍事立法體系還有待完善;軍事法規的執法監督工作開展不夠,法律實效還有待提高;法制教育的經常化、制度化、專業化需要進一步落實;軍隊法制機構的設置還不盡合理,等等。對以上不足,提出了很多建設性的意見。</span></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 rgb(22, 126, 251);">5.認為軍隊法制建設的目標應當是:建立起具有中國特色的完備的軍事法制體系,使國防建設、軍隊建設的各個方面和環節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形成促進和保障軍隊建設工作和改革工作的法制機制,真正做到依法治軍。</span></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以上觀點的核心實際上就是“依法治軍”。早在1986年第二屆全國普法工作會議上,我就在小組發言中闡述了依法治軍的主張。1988年在中宣部、中國社科院、中央黨校和中國法學會召開的紀念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理論討論會上,我再次宣傳依法治軍。不久,《人民日報》記者易儉如同志對我進行采訪,我開宗明義地指出:“走向法制,依法治軍是新時期我軍建設的重要方針,是我軍建設和改革的必由之路。”這篇采訪后來分成兩部分,分別以《我國軍事法制建設納入國家法制化軌道》和《依法治軍是軍隊建設的根本大計》為題,發表在1989年1月17日的《人民日報》和1月23日的《瞭望》周刊上。同時,我自己也在《中國軍事科學》和《解放軍報》上發表文章,大力呼吁。</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依法治軍”逐漸成為全軍上下的共識,成為自覺的行動。在1988年12月中央軍委擴大會議上,楊尚昆副主席的講話已寫進了依法治軍的內容。在中央軍委制定的《1990年全軍工作要點》中,明確寫有“依法治軍”。1990年頒布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條令》,也寫入了“依法治軍”的內容。同年7月總參舉辦了全軍貫徹三大條令集訓班,請我講課,我講了《依法治軍與條令、條例》。</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刑法是我感興趣的領域,我有四十多年的軍隊司法工作經歷,因此,我對刑法學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軍事刑法方面。我堅決主張軍法從嚴的原則。這一原則在立法上,應當表現為規定軍人犯罪必須比非軍人受到更嚴厲的懲罰;在司法上,應當表現為比非軍事司法更加嚴格的程序,真正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對軍官尤其是高級軍官的犯罪,必須嚴加追究。此外,對軍事刑法如何規定得更加適應部隊的特點,真正成為戰斗力的有效保證,做到條理清楚、結構嚴謹、罪刑恰當、便于施行,我也提出了許多建設性的意見。</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在我剛到軍委法制局的時候,就曾積極籌備成立軍事法學會。1988年底,籌備工作就緒,方案報到軍委辦公廳,一位領導同志說了一句“暫時先放放”,結果未能成立。到1990年,在當時的北京市委書記李錫銘同志和北京市法學會的大力支持下,中國第一個專門研究軍事法的學術團體——北京市軍事法學會宣告成立,我被選為會長。</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這些年來,在一無專職干部,二無資金來源,三無辦公場地的情況下,我們堅持學術交流活動。我每年都撰寫文章,在法學雜志上發表。在軍事法學研究蓬勃發展并初具規模的情況下,1991年冬,我組織了一批精干的研究人員,編寫《軍事法學教程》,該書已于1992年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從1982年以來,我連續三屆被選為中國法學會理事,1987年以來連續被選為中國刑法研究會干事、顧問,1991年又被選為北京市法學會副會長。</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1991年12月20日,在人民大會堂吉林廳,召開《中國法學家辭典》首發式。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雷潔瓊,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宋汝芬、江平,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顧昂然,中央公檢法司部門的領導和中國法學會名譽會長王仲方等40余名法學家出席了會議。這是我國第一部法學家辭典,它按照統一規定的七項條件綜合平衡,收錄了自先秦以來中國法學家700多名。我有幸被收錄其中,參加了這次首發式,并作為代表發了言。會上,該辭典主編王玉明說:“這次被收錄的在世的400多名法學家中圖們有四個特點:當代法學家中惟一的將軍;惟一的軍事法學家;惟一的從事實際工作的法學家;惟一的蒙古族法學家。”這是對我學術成績的肯定,但我自覺盛名難副。我知道,在軍事法學研究領域,路還很長很長,亟待開展的研究工作很多很多。</p> <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 rgb(237, 35, 8);"> 二、《國防法》頒布前后</span></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1988年8月,我剛到新成立的中央軍委法制局工作時,我們軍隊的法制建設已經取得了突飛猛進的進展。當時,僅就軍事立法而言,自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就已制定了十幾部軍事法律、近百部軍事法規、軍事行政法規以及數以千計的軍事規章和軍事行政規章。雖然它們已經基本能夠覆蓋國防和軍隊領域的各個方面、各個層次,但其中卻惟獨缺少國防和軍隊活動領域的基本法——國防法。這不能不說是一個重大缺憾。</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當年10月,經中央軍委批準,召開了全軍首次立法工作研討會。在會上,軍委法制局把《國防法》作為軍事法律體系的基本法的框架印發給到會人員,征求他們的意見。經修改后,在1989年1月,又召開了全軍政法工作座談會,我們把修改稿印發給了到會的全軍各大軍區、軍兵種、國防科工委、三總部的領導,再次征求意見。不久,中央軍委批準下發了《2000年前軍事立法規劃》,這份計劃把制定《國防法》作為軍事立法工作的重大項目,確定了下來。于是,在安排1990年立法計劃時,軍委法制局就《國防法》的上馬問題寫了專題報告。有關領導批示:“考慮此法涉及面廣,問題復雜,協調難度大,法制局力量不足,目前可著手準備,待時機成熟時啟動。”</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1990年下半年我離休后,雖不再直接參與此事,但心里始終記掛著這件大事。1992年4月,我聽到《國防法》已被正式列入《中央軍委“八五”期間立法規劃》,如釋重負。1993年10月又聽到中央軍委成立了以軍委副主席遲浩田為主任的《國防法》起草委員會,從心眼里高興!于是,我便開始收集、查閱有關資料,在軍委法制局這年12月22日召開的《國防法》座談會上,我以《制定國防法是促進國防建設、軍隊建設法制化的重大舉措》為題作了發言。《國防法》草案征求意見稿寫出后,有兩位《國防法》咨詢委員分別找到我,叫我幫助他們拿出一個高質量的意見。這時我正忙于寫作《康生與“內人黨”冤案》一書,時間很緊,但還是翻閱了有關資料,反復思考,就立法的指導思想、調整對象、如何體現中國特色、立法技術等問題提出了參考意見。其中一位咨詢委員參考了我的意見發言后,給我打電話表示感謝。從那以后,我一直期待著這部法律的出臺。</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1996年,北京軍事法學會研究工作計劃時,曾把宣傳研究《國防法》作為一項主要內容。1997年1月中旬,我們聽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3次會議決定將《國防法》的法律草案提請第八屆全國人大5次會議審議時,北京軍事法學會主要領導就決定,要發揮我們的優勢,集中軍內外法律專家編寫一本普及《國防法》的輔導讀物。先由錢壽根、周恩惠、皮兆坤同志擬出問答題,由我在1月24日召開次第一編委會。到會同志推我為主編,確定了編寫的體例要求、任務分工、完成時限、編委會負責制等問題。出版社提出,法律公布后半個月內就要出書。當時,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尚未開幕,撰稿人手頭上只有一份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3次會議審議的法律草案復印件,大會審議時到底會發生什么變化,增刪什么內容,都是未知數。這時春節臨近,院校都已放寒假。撰稿人大多數是院校的教授。他們克服了時間緊、任務重、資料少的困難,到3月4日竟全部如期交稿。我和副主編們進行了通審。3月14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國防法》。同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江澤民第84號令公布。第二天,我主持召開了第二次編委會,研究稿件中存在的主要問題,隨即交撰稿人修改補充。最后由正副主編統稿并審定,于3月23日交給了出版社。</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能在短短50天時間里寫出以《國防法》為依據和解答對象的《國防法知識問答》一書,解答185個問題,效率之高超出很多人的意料。能有如此的成果,我想不外乎是這樣幾個原因:一是這些人都有熱愛軍事法制事業,愿為《國防法》效力的使命感和責任感;二是都有較高的法律素養和軍事素養;三是都有艱苦奮斗、團結協作的精神。</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這本書篇幅不大,才20多萬字,但融國防知識與法律知識為一體,既有群眾性,又有針對性,是向廣大軍民宣傳《國防法》的第一本通俗讀物。通過主編這本小冊子,我對我國的國防基礎理論、國防基本制度、國防建設的大政方針、國防的基本知識、立法技術等問題又有了新的理解,在認識上有了新的提高。《國防法》的頒布是我國國防建設史上的一件大事,也是法制史上的一件大事。作為我國國防活動領域的基本法,它標志著我國依法固防、依法治軍又跨入了一個新的階段。作為一個從事立法工作的老干部,我既高興,又激動,抽時間趕寫了一篇題為《國防活動的典據,法制史上的豐碑》的文章,發表在1997年第3期《法學雜志》。</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 rgb(25, 25, 25);"> 摘自/《劍盾春秋》,作者/圖們</span></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 rgb(22, 126, 251);"> 父親的部分著作</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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