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中國人民解放軍走過了九十多年艱苦歷程。在各個歷史時期,為了表彰革命的英雄主義,激勵全軍將士的革命斗志,開展了轟轟烈烈的評功獎勵活動,頒發了各種形式的獎章、證章。</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隨著我軍逐步走向正規化、現代化,各種勛章、獎章、證章的頒發授予工作更加規范細致,范圍更加廣泛。</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這一枚枚證章不僅彰顯佩戴者的英雄業績和光榮形象,也印證了我軍不斷走向勝利的光輝歷程。</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1955年以前,除帽徽、胸章等標志為全軍同一,我軍所頒發授予的各類獎章、紀念章都是由各野戰軍、各大軍區及以下軍、師級單位頒發,以紀念戰役勝利、區域解放、和重大事件。這時期的證章相對比較粗糙,但存世量也相對稀少。</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我所收藏的品種如下:中國人民解放軍帽徽、胸標如圖:</p> 建國后,全軍統一佩戴五星八一帽徽,胸前綴印有“中國人民解放軍”字樣的胸章。 志愿軍出國作戰部隊,不佩戴五星八一帽徽,只佩戴印有“中國人民志愿軍”字樣的胸章。 <p class="ql-block">建國初期,公安機關隸屬中國人民解放軍建制,佩戴五星八一帽徽,胸前佩戴印有“中國人民警察”字樣的胸章。解放戰爭時期和建國初期,隨著解放大軍的勝利步伐踏上祖國大地,大規模武裝斗爭逐步偃旗息鼓。各大野戰軍、大軍區、軍政委員會、各軍、二級軍區,陸續頒發授予了部分戰役獎章和功臣獎章。</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建國前的部分證章:</p> <p class="ql-block">贈東北人民子弟兵紀念章1947年中共山東渤海區黨委、山東渤海軍區聯合頒發給應征子弟兵(跨海赴東北)</p> <p class="ql-block">解放東北紀念章遼沈戰役結束后,1948年由東北軍區頒發。系東北全境解放后我軍頒發的首枚紀念章,主要頒發對象為第四野戰軍兼東北軍區全體參戰人員,約150萬枚。</p> <p class="ql-block">人民功臣獎章遼北軍區頒發的人民功臣獎章。</p> <p class="ql-block">一等功臣獎章冀魯豫軍區第三軍分區頒發的一等功臣獎章。</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淮海戰役勝利紀念章(大淮海)如圖:</p> <p class="ql-block">淮海戰役勝利紀念章1949年1月10日中原軍區向參加淮海戰役的中原野戰軍參戰官兵和其他人員頒發。因體型稍大被稱為“大淮海”。上部有“淮海戰役勝利紀念”紅色字樣,下有“中原人民解放軍”白色字樣。章體背面壓鑄有“1948.11.5-1949.1.10中原人民解放軍(制)頒發”銘文。質地:銅質,頒發數量約30萬枚。</p> <p class="ql-block">淮海戰役勝利紀念章1949年1月10日,華東軍區頒發給參加淮海戰役的華野各縱隊和華東軍區地方部隊的指戰員;戰役期間支前的華東軍區專職支前人員、民兵和民工;參加淮海戰役的華東軍區其他有功人員。此紀念章俗稱“小淮海”。質地:銅質鍍鉻。</p> <p class="ql-block">太原解放紀念章1949年4月解放太原戰役結束后,參加戰役的華北軍區第18兵團60軍頒發的一枚紀念章。共800余枚。</p> 太原戰役功臣獎章頒發機構不明。 <p class="ql-block"> 渡江戰役勝利紀念章1949年4月21日,華東軍區頒發給參加渡江作戰的第二野戰軍、第三野戰軍、第四野戰軍12兵團等野戰軍全體人員;支前人員;隨軍渡江的機關工作人員;在長江對岸接應渡江大軍的敵后部隊人員;參加渡江作戰的其他有功人員。共120萬枚。</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建國初期頒發授予的部分證章如圖:</p> <p class="ql-block">新中國成立后,華北人民政府和華北軍區為表彰解放華北區參戰人員和紀念華北解放,經報請中央人民軍事委員會總政治部批準,決定頒發“華北解放紀念章”一枚。</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1950年8月15日,華北軍區政治部下發了《華北軍區政治部關于頒發華北解放紀念章的規定》。規定“在華北全區截止1949年5月6日完全解放。凡在此日前參加華北解放軍建制之部隊、機關、學校及軍事工業部門之全體人員和脫產之人民武裝工作人員,均發給華北解放紀念章”。章體為銅制。</p> <p class="ql-block">1950年,西北軍政委員會為了表彰獎勵在解放大西北中做出貢獻的人民解放軍官兵,決定頒發人民功臣獎章,并制定了《解放大西北人民功臣獎章條例》,宣布于當年8月3日開始施行。條例規定人民功臣獎章頒發條件:1、凡1947年3月以前參加人民解放軍(包括公安部隊),堅持到西北全部解放者;2、凡在解放大西北斗爭中,已評為大功、特功者(指團以上評準的大功、特功);3、凡參加解放戰爭的三等以上榮譽軍人及負傷兩次以上者;4、參加解放戰爭光榮犧牲與積勞病故者,得追認為人民功臣,對其家屬發給光榮證書。章體銅質鍍金。</p> <p class="ql-block">解放西北紀念章1950年西北軍政委員會頒發,授予參加西北解放戰爭的第一野戰軍指戰員,或曾經在第一野戰軍建制下進行作戰后又劃歸其他部隊的指戰員,曾在支援大軍進軍西北的支前民工支隊中工作過的民工干部和立功民工功臣也可授予該章。章體銅質琺瑯。共頒發50萬枚。</p> <p class="ql-block">解放華中南紀念章1950年5月1日,在中南全區解放之時,中南軍政委員會頒發林彪簽署的第二號命令,中南行政委員會特制本紀念章,頒發給解放軍第四野戰軍各部、第二野戰軍第四兵團指戰員以及有關人員,以示慶祝和紀念。共200萬枚。</p> <p class="ql-block">解放海南島紀念章1950年中南軍區兼第四野戰軍頒發給參加渡海作戰的第四野戰軍40軍、43軍和瓊崖縱隊全體指戰員、政工人員、后勤人員以及協助解放軍渡海有功的船員與地方工作人員。共15萬枚。</p> <p class="ql-block">解放西南紀念章中國人民解放軍西南軍區頒發1949-11-1-12-27,頒發給參加解放大西南戰役的第二野戰軍、第18兵團部隊,及南下地方干部。共發行70萬枚。</p> <p class="ql-block">新疆解放紀念章1949年10月新疆軍區頒發給第一野戰軍入疆部隊第5軍及第2軍、6軍各一部約1000余枚。</p> 解放西藏紀念章1951年第18軍頒發給入藏部隊。 解放西藏紀念章空軍頒發給入藏空運大隊的證章。中國人民志愿軍入朝作戰,后頒發的證章 <p class="ql-block">抗美援朝紀念章1951年10月23日至11月1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期間,根據郭沫若、陳叔通、彭真的提議,決定制作抗美援朝紀念章,頒發給所有參加抗美援朝的人員。共發行250萬枚。</p> 中國鐵路職工抗美援朝紀念章頒發給參加抗美援朝的鐵路職工,因在朝鮮鐵路職工統歸志愿軍運輸司令部管轄實行軍事化管理。 <p class="ql-block">“和平萬歲”紀念章1953年10月4日,中國人民第三屆赴朝慰問團在北京組建成立。出國前制作了以西班牙著名畫家畢加索1952年為世界和平大會繪制的宣傳畫“和平鴿”為圖案的紀念章。該章為銅質,上面鐫刻著“和平萬歲”四個字,外環邊與和平鴿表面均鍍金。紀念章背面有三行銘文,第一行是“抗美援朝紀念”,第二行是“中國人民赴朝慰問團贈”,第三行是“1953.10.25”。第三屆赴朝慰問團,代表中國政府和人民把它頒發給了當時在朝的上百萬志愿軍官兵。紀念章分別為大小兩種型號,大號紀念章頒發給師級以上領導干部,小號頒發給團以下指戰員。</p> 中蘇友誼萬歲勛章1953年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頒發授予給蘇聯援華專家,本章由中國革命軍事委員會聯合頒發(軍委版)頒發給援華軍事顧問。 <p class="ql-block">慰問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念章1954年2月5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和中國人民抗美援朝總會常務委員會舉行聯席擴大會議,會議決定組織“全國人民慰問人民解放軍代表團”,分赴各地慰問解放軍,并推選董必武為慰問團長。為解放軍干部頒發。</p> <p class="ql-block">中央代表團贈紀念章1956年中央代表團慰問西藏駐軍和政府工作人員。</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中國人民解放軍勛章</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勛章由國家政府或王室頒授于個別人士及團體的最高榮譽證章,為所有獎章中最高等級。?</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1955年9月至1957年國家陸續對在中國革命戰爭年代立下不朽功勛的我軍各級指揮員授予勛章和獎章。</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根據不同歷史時期,擔任不同職務的領導干部分別授予一級至三級八一勛章、獨立自由勛章、解放勛章。以及八一獎章、獨立自由獎章和解放獎章。</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上述勛章、獎章在市場上極少流通,二十年前在市場上見到一枚不帶盒、不帶簡章的三級解放勛章裸章,報價三?萬元。聽潘家園一位攤主講:二級獨立自由勛章賣到20多萬,傳說某位元帥的一枚一級勛章流落到香港,國家花九十多萬贖買回來。</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目前解放獎章網上報價也已經達5000元。</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我收藏的兩枚勛章是家父留下來的。兩枚獎章是岳父留下來的。</p> <p class="ql-block">三級獨立自由勛章授予在抗日戰爭時期,(1937年7月7日~1945年9月2日)參加中國共產黨所領導的八路軍、新四軍、抗日游擊隊的營級和連級,參加革命戰爭有功而無重大過失的人員。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授予,共有31098人獲得。</p> 三級解放勛章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授予中國人民解放軍在解放戰爭時期(1945年9月3日-1950年6月30日)參加革命戰爭有功而無重大過失,在解放戰爭時期擔任團、營級職務的干部。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授予,共有54879人獲得。 獨立自由獎章授予在抗日戰爭時期(1937年7月7日~1945年9月2日)參加八路軍、新四軍或脫離生產參加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抗日游擊隊有功而無大過失,兩年以上或不滿兩年但作戰負傷殘廢的排級以下人員。由國務院批準,國防部長授予。 解放獎章授予解放戰爭時期(1945年9月3日~1950年6月30日)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有功而無大過失,入伍兩年以上或者不滿兩年但作戰負傷殘廢的連級以下人員。由國防部批準,國防部長授予。中國人民解放軍獨立功勛榮譽章與1955年授勛同樣份量是中央軍事委員會授予軍隊離休干部功勛榮譽章的一種。1988年八一建軍節前后開始授予。章體為金銀合金制作,其中含金(5K金)5.9克,含銀23.1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關于授予軍隊離休干部中國人民解放軍功勛榮譽章的規定》,獨立功勛榮譽章授予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期間入伍或者參加革命工作的軍隊離休干部。1988年,全軍被授予獨立勛章的有50159人。1990年后又陸續有部分參加第二次授銜人員(第二次授銜所有抗戰干部都被授予將軍)退出現役,補授獨立功勛榮譽章。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功章根據《中國人民解放軍立功獎勵條例》規定,我軍立功人員頒發獎勵的等級分別為:英模獎章<br></br> 中國人民解放軍一級英模獎章 中國人民解放軍二級英模獎章軍功章 中國人民解放軍一等功獎章 中國人民解放軍二等功獎章以上四種獎章都是從市場上花錢購買的。 中國人民解放軍三等功獎章(七十年代老式) 中國人民解放軍三等功獎章(八十年代后)以上兩枚三等功獎章是本人在軍中玩命掙來的。一共獲得三枚三等功獎章。 總后勤部職工二等功獎章?1965年中國人民解放軍取消軍銜,改為佩戴紅領章、紅帽徽。<br></br> 1967年解放軍總政治部頒發五星毛主席像章,下面配章為人民服務條形章。做為標配,每一位指戰員必須佩戴,新兵入伍隨領章帽徽一同發放。 以上都是本人服役期間佩戴過的帽徽、標志。建國后,我軍各個時期,各個部隊頒發的各種證章、獎章 沈陽軍區頒發神槍手、神炮手、技術能手、打坦克能手證章 北京軍區頒發特等射手、特等炮手、技術能手、神槍手證章 空軍、北京軍區、沈陽軍區、南京軍區“五好戰士”證章 福州軍區神炮手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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