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辛亥革命爆發(fā)后,1911年11月7日,上海革命軍攻打制造局成功,隨之陳其美就任滬軍都督,上海軍政府宣告成立。在陳其美(以下稱陳英士)擔任上海滬軍都督后,他采取一系列政策,一面迅速安定上海社會秩序,一面調(diào)度兵力、財物支援蘇、浙、皖三省革命,特別是全力進攻南京,最終取得勝利,使處于危機的革命形勢發(fā)生重大變化,一舉扭轉(zhuǎn)長江中下游革命士氣低沉,革命成果危殆的局勢。他擬訂《滬軍都督府條例》迅速組織軍政府執(zhí)政,滬軍都督府下設司令、參謀、軍務三部,陳英士兼任司令部長,黃郛任參謀部長,鈕永建、李顯謨?nèi)握避妱詹块L。上述三部“均直轄于都督,受都督之指揮命令,執(zhí)行主管事務”都督府還配置有外交總長伍廷芳,民政總長李平書,財政總長沈縵云,交通部長王一亭,海軍部長毛仲芳。陳英士在上海進行了積極廣泛的革命組織工作,在上海聯(lián)絡各方往來人員,向各地輸送器械物資,他的才能和人脈得到了充分的發(fā)揮。也是南京臨時政府的重要支柱。</p> <p><span style="color: rgb(128, 128, 128);"> 滬軍都督府</span></p> <h3> 百廢待舉</h3><h3> 滬軍都督府成立以后,“治軍、行政百務待興”,而資金十分缺乏,籌集資金成了當務之要。剛剛經(jīng)過戰(zhàn)火洗禮的上海,商業(yè)凋敝,金融恐慌,籌款十分艱難,而每月用款數(shù)逾百萬,大宗款項全無著落,關(guān)稅收入又須解繳江蘇省。陳英士在呈孫中山文中說:“各省援鄂攻徐,援皖攻魯,以及北伐各師皆取道申江,紛紛供應,餉糈告匱,則向滬軍;軍槭不敷,則向滬軍。大至一師一旅之經(jīng)營,小至一宿一餐之供給,莫不于滬軍是責。”陳英士又說“治軍、行政、百務待興,倉猝之間需款孔急。”“府庫空虛,民力凋敝,軍備教育,政治實業(yè),在在需款”。面對這樣一個經(jīng)濟爛攤子,滬軍都督陳英士簡直束手無策,一籌莫展。于是想物色一個得力的財政助手來管“錢袋子”。籌款是陳英士的當務之急和重中之重。取得外國貸款,是陳英士等革命黨人為解決財政問題所迫切企盼的。陳英士為了籌款可謂絞盡腦汁,最后也是一心為了籌款而喪命。</h3> <h3> 在上海和南京方面的同志對于獲得外國政府的承認和借款本抱有極大的希望,但如何對待向外貸款,全國各界人士,包括革命派內(nèi)部,有著不同的認識和態(tài)度。陳英士則認為這是為穩(wěn)固民國、發(fā)展革命、解決財政問題的“萬不得已”的措施。為此,他知難而進,積極開展籌款活動。</h3><h3> 1912年1月,南京臨時政府擬將輪船招商局作為抵押,向日本大量貸款。陳英士受命代表臨時政府積極活動。2月10日,在上海張園召開股東大會,是在滬軍都督府轉(zhuǎn)達中央政府“急令”后召開的。“急令”指出:民國新立,軍需孔繁,暫借招商局抵押銀1000萬兩,由中央政府分年擔保本息。參加這次大會的股東有四五百人,陳英士抱病出席。他代表政府發(fā)表意見,說明借款與政治革命的密切關(guān)系,以及對鞏固政權(quán)、發(fā)展革命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他說:“民軍已光復十余省,民國政府業(yè)已成立。惟專制政府尚未推翻,所持者軍人之熱血耳;但有熱血須有器械,器械非以代價交換不可;有熱血更須有軍餉,尤非籌大宗款項不可。然借款必須有信物,萬不得已始有借招商局虛抵之說。眾公深明大義,當能贊成。惟余可于諸公前發(fā)一警,諸公如盡力助民國政府,他日政府必不負招商局之股東。”陳英士滿懷激情的話,激發(fā)了與會股東的愛國熱情,他們支持陳英士代表政府所發(fā)表的意見,會議通過招商局抵押借款,簽訂了《議約》。并說明這次由招商局抵押借款之用意和臨時政府于招商局承認借款后的三項條件:“一、此項借款,其本利俱由中華民國政府擔任償還,不使招商局受絲亳之損害。二、招商局如承認此次借款,中華民國當承認招商局為民國國家郵船公司。三、擴張其外洋航路,予以相當之補助津貼。”但此事卻遭到參議員的拒絕,他們竭力反對用招商局的資財?shù)纸柰鈧H鐓⒆h員楊廷棟、陳陶遺、凌文淵三人以“辭職”威脅臨時政府,反對抵押借款。由于遭到國內(nèi)輿論的反對和臨時參議院的拒絕,再加上列強直接相互爭奪所造成的矛盾,抵押借款最終未能成功。</h3> <h3> 籌集款項</h3><h3> 陳英士面對嚴重的財政困難和所肩負的重要職責,以“勇毅精誠”的革命精神,曾采取過一些想擺脫財政困難的“籌款之法”,即主要有創(chuàng)辦銀行、募捐和借款,三項措施。</h3><h3> 一、創(chuàng)辦中華銀行。滬軍都督成立后第五天,即1911年11月11日,陳英士發(fā)表籌備設立中華銀行的告示,并派財政總長沈縵云迅速籌款,以資應付。該行董事為陳其美、黃興、沈縵云、朱佩珍、王震,監(jiān)事為李厚佑,總經(jīng)理為林蓮蓀。址設上海南市久大碼頭。14日,又為創(chuàng)立中華銀行、發(fā)行公債票和軍用票通告市民,并宣布保護所有華資銀行和各銀行所發(fā)行鈔票可一律通用的政策規(guī)定,公布《中華銀行簡章》16條。中華銀行的宗旨是“維持市面、流傳金融”,經(jīng)理政府所有稅賦餉項,兼有中央銀行性質(zhì)。《中華銀行簡章》明確指出:“財政不修,貨泉澀滯,因之農(nóng)工商業(yè)不能振興,即政治也無從措手”。表明了陳英士等革命黨人關(guān)于財政影響政治革命成敗的認識。中華銀行成立后,發(fā)行了公債票和軍用票。</h3> <p class="ql-block"> 為招募中華銀行公債票,滬軍都督陳英士特照會各國商會,并挺派沈縵云率“南洋募餉隊”前往南洋各地向廣大華僑勸募公債及招集中華銀行股款,但因沈縵云不久提出辭呈而未能前往。當時滬上金融竭蹶,治軍行政需款浩繁,籌款迫切,陳英士仍需留滬策劃財政,不能親自遠行,乃委請莊希泉代理隊長職務。</p><p class="ql-block"> 1911年11月20日,上海軍政府公告《中華民國公債票章程》。</p><p class="ql-block"> 《中華民國公債票章程》10條:</p><p class="ql-block"> 甲 此項債票共券集洋壹千萬元 </p><p class="ql-block"> 乙 現(xiàn)因軍需急迫此項債票準一次收足 </p><p class="ql-block"> 丙 債票分零整四等整票每張洋壹佰元計二萬五千張零票每張伍拾元者五萬張拾元者廿五萬張五元者五十萬張合洋壹千萬元 </p><p class="ql-block"> 丁 零整四等債票每等又分天地玄黃四號以別還期之遠近計民國三年為第一期拔天字票五年為第二期拔地字票六年為第三期拔玄字票七年為第四期拔黃字票每期各拔洋二佰五十萬元全數(shù)清訖 </p><p class="ql-block"> 戊 此項債票利息逐年底加第一年息七厘第二年八厘第三年九厘第四年一分第五年一分一厘第六年一分二厘均于付款之日起扣足一年於此日憑票付息如屆還之期亦於此日付給將票繳銷 </p><p class="ql-block"> 已 天地玄黃四號債票聽人隨意樂購既不強迫 </p><p class="ql-block"> 庚 此項債票由滬軍政府及民政、財政兩總長蓋印擔保歸上海中華銀行經(jīng)理 </p><p class="ql-block"> 辛 每年發(fā)還本息之時由中華銀行將本年經(jīng)理此項債票情形以報告書宣布俾昭大信 </p><p class="ql-block"> 壬 此項債票抵押轉(zhuǎn)買均聽其便惟只認票不認人 </p><p class="ql-block"> 癸 此項債票及章程當呈明政府作為專案照行如已經(jīng)到期之票可向中華民國政府所設理財各局署抵作付款本利息照算</p><p class="ql-block"> 中華民國元年二月十四日</p><p class="ql-block"> 滬軍都督府(蓋印)陳其美印</p><p class="ql-block"> 上海民政總長(蓋印)行恕</p><p class="ql-block"> 上海財政總長(蓋印)率真</p><p class="ql-block"> 規(guī)定發(fā)行公債票1000萬元,先發(fā)行四分之一,計250萬元,其面額分別這百元、五十元、十元、五元四種,期限分二年、四年、五年、六年四種,概用記名式,非中華民國國民不得認購。中華民國軍用鈔票發(fā)行分為伍角、壹元、伍元和拾元四種面額。但最終,因其擔保以“全國稅租”作抵,故許多商人感覺很難兌現(xiàn),發(fā)行工作很難開展,隨后也由南京臨時政府責令停止發(fā)行。</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 rgb(128, 128, 128);"> 中華民國軍政府公債票銀元壹佰</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 rgb(128, 128, 128);"> 滬軍都督府陳其美(蓋章)</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 rgb(128, 128, 128);"> 上海民政總長行恕(蓋章)</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 rgb(128, 128, 128);"> 上海財政總長率真(蓋章)</span></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 rgb(128, 128, 128);">浙 軍政府財政部 公債票經(jīng)理處</span></p> <h3><font color="#808080"> 中華民國軍用鈔票壹元 中華銀行經(jīng)理滬軍督都(印)財政總長(印)</font></h3> <p><span style="color: rgb(128, 128, 128);"> 中華民國軍用鈔票伍元 中華銀行經(jīng)理滬軍督都(印)財政總長(印)</span></p> <h3><font color="#808080"> 中華民國軍用鈔票拾元 中華銀行經(jīng)理滬軍督都(印)財政總長(印)</font></h3> <h3> 二、募捐。1911年11月14日,滬軍都督府邀集南北商界,召開財政大會。陳英士派代表發(fā)表募捐演講,指出:“古之用兵,因糧于敵,兵食易籌;今則舉動文明,方且力除苛劍,是以必須設法籌措。”12月2日,陳英士召開有1000余人參加的財政大會,并登臺動員:“民軍本負鐵血主義,血我自備,鐵則請諸公共籌之。”陳英士的這項財政措施,得到廣大民眾的大力支持。上海工、商、學、婦等各界踴躍認捐,并組織了南洋募餉隊、中華民軍協(xié)濟總會等許多募餉團體。這次募捐活動,至1912年9月,滬軍都督府收到各界助餉銀57萬余兩。</h3><h3> 三、借款。陳英士利用他與資本家、商人廣泛而又密切的關(guān)系,想方設法開展借款活動。據(jù)《滬軍都督府收支總表》統(tǒng)計,至1912年9月,借款銀總額達163萬余兩,在滬軍都督府的收入類別中,除公款一項外,位居首位。陳英士采取的上述財政措施是“一時救急之計”。中華銀行所發(fā)行的公債票和軍用票由于沒有后備資金,成了“空頭支票”,實際上沒有能解決問題。聲勢浩大的募捐活動由于缺乏嚴格規(guī)范的組織與管理,出現(xiàn)了各種各樣的問題,至1912年2月21日不得不宣告結(jié)束。</h3> <h3> 滬軍都督府停止勸募軍餉的通告指出:“本都督目擊時艱,因之照準派員籌餉,重累同胞。此實為萬不得已之舉,”現(xiàn)在“所有籌捐軍餉事宜應即停止”。次日,滬軍都督府又發(fā)布取消一切募捐團體的通告,通告指出:“前因軍需支絀,熱心志士竭力募捐,名目繁多,不遑枚舉。……所有前項募捐團體,從此可息仔肩,應一律停止,特登廣告取消,免多流弊,其各自愛為荷。”陳英士向上海資本家的借款活動,也困難重重。</h3><h3> 陳英士并不因招商局借款未能成功而氣餒,他繼續(xù)為籌集款項而四處奔波。1912年4月20日,他與黃興、朱葆三同日商三井洋行簽訂15萬兩的借款合同,6月1日、13日,又與朱葆三同日商三井洋行分別簽訂10萬兩的借款合同。三次“滬都三井借款”的合同是在國內(nèi)反對招商局借款等風波后簽訂的,突顯出陳英士為南京臨時政府擺脫財政危機,挽救民國,“任事勇銳”的革命精神。</h3> <h3> 拘押風波</h3><h3> 盡管陳英士采取了多方面努力和措施,但新政府百廢待興,財政仍是入不敷出、捉襟見肘。“一時救急之計”,結(jié)果卻不盡人意,不得不采取拆東墻補西墻過日子,為籌款還發(fā)生了兩次在當時轟動上海的拘押金融資本家的風波。</h3><h3> 第一件是拘押朱五樓。朱方淦,字五樓,湖州市和孚鎮(zhèn)荻港人,1861年生。朱五樓幼年貧困,少年時代進入上海蘇州程家錢莊當學徒,曾被老板稱為“赤腳財神”。朱五樓還與陳英士是親戚關(guān)系。程家在上海擁有福康、順康、福源三大錢莊,為北市錢莊業(yè)的首領(lǐng)。朱五樓在程家錢莊中練就了精通業(yè)務的本領(lǐng),并有雙手快速打算盤的技能,被時人稱為“飛朱”。1917年,上海錢業(yè)會商改組為上海錢業(yè)公會,朱五樓當選為首任會長,并擔任這個職務直到去世。</h3><h3> 滬軍都督府剛成立時,陳英士為籌集經(jīng)費,曾向朱五樓提出要提用上海道庫銀存款。但上海道臺劉襄孫已逃入租界,把存款的存折移交清單等送交上海領(lǐng)事團團長,比利時駐滬領(lǐng)事館。比利時駐滬領(lǐng)事館以西方各國沒有承認革命政府為由,拒絕將存拆交給陳英士,前清政府管錢的官員推卸責任,避而不見,不與新政府合作。沒有存折,錢莊的老板們死活不肯拿錢出來。陳英士幾次派人到各錢莊交涉,都遭到拒絕。于是陳乃向朱五樓洽商,希望能有一個通融辦法。朱則堅持“上海錢莊章程”的規(guī)定:“認票不認人”,必須憑折付款。兩人在閘北湖州會館談判多次,不得要領(lǐng),陳英士即把朱五樓軟禁在湖州會館。</h3><h3> 陳、朱兩人同為湖州老鄉(xiāng),陳英士的侄子陳果夫是朱五樓的女婿,陳英士哥哥是朱五樓在湖州錢莊的帳房,雙方關(guān)系一直很好,而今卻為了上海庫銀爭吵不休。兩天后經(jīng)陳果夫奔走運作,終于達成了都能接受的方案,即由中國銀行出具借據(jù),向福康等存有庫銀的錢莊借款,待存折還都督府后,由都督府憑存折取回中國銀行的借據(jù)。</h3><h3> 風波之后上海各報對陳英士評價很高,認為陳英士能大公無私,雖是姻親也不徇私辦理,而上海錢莊業(yè)更加信任朱五樓,認為他在槍口之下仍能照章辦事,一場風波,提高了雙方的地位和信譽。</h3> <h3> 第二件是宋漢章被扣事件。宋漢章是中國銀行上海分行經(jīng)理,也是近代中國著名的銀行家,生于1872年,原名魯,祖籍浙江余姚,出生于福建莆田。宋漢章的父親宋世槐曾在福建辦鹽務,兼營木業(yè),后來協(xié)助上海電報局總辦經(jīng)蓮珊從事電報創(chuàng)建工作。因此,宋漢章早年得以隨父到上海接受先進教育,就讀于中西書院,畢業(yè)后進上海電報局工作。宋漢章思維敏銳,深感十里洋場是洋人的天下,將來要在商場上有所作為,必須精通英語才好與洋人溝通。所以,他在工作之余,常到夜校補習英語,當時上海電報局總辦經(jīng)蓮珊贊助康有為,梁啟超維新變法,宋漢章也追隨上司列了名。后來變法失敗,清政府反攻倒算,追索變法分子,宋漢章不得不與經(jīng)蓮珊一起出逃。經(jīng)蓮珊對宋漢章的才干和勇氣較為欣賞,認為他年輕有為,跟隨自己亡命并非久計、恐誤前程。且覺得宋漢章并非清朝要員,不為追緝者所注目,于是將其原名宋魯更為宋漢章,資助他返回上海。宋漢章返回上海后,開始進軍金融界。當時,中國第一家自辦銀行中國通商銀行剛剛成立,采用英國銀行管理及會計制度,聘用英國人美德蘭(A.M.M.aitland)為洋大班,并請咸康錢莊經(jīng)理笙郊為華經(jīng)理,陳笙郊又任命宋漢章為“炮樓”,溝能洋大班與華經(jīng)理之間的關(guān)系。中國通商銀行的業(yè)務,開始著重對錢莊的拆放和公營廠礦的貸款,后來發(fā)展了包括一部分外商的往來,因此,宋漢章逐漸通曉外國銀行的管理制度和中國舊式錢莊的業(yè)務經(jīng)營,又加上辦事認真負責、肯于鉆營,深得銀行當局的信任。一次偶然的機會使宋漢章得以飛黃騰達。有一次,宋漢章去香港為中國通商銀行催收一筆賬,于返途中邂逅北京派赴香港辦事的要員陳陶遺,兩人一見如故,引為知已。第二年,經(jīng)陳陶遺推薦,宋漢章任北京儲蓄銀行經(jīng)理,成績斐然。清朝政府乃調(diào)宋漢章到上海,主持大清銀行整理工作,任大清銀行上海分行副經(jīng)理。從此,宋漢章的一生幾乎獻身于此,并在此揚名。1911年辛亥革命勝利后,大清銀行改組為中國銀行。當時進步黨人湯覺頓任中國銀行總載,對從日本攻讀銀行學回國的張嘉璈十分賞識,意欲延攬。適中國銀行上海分行經(jīng)理項馨調(diào)升總行副總載,副經(jīng)理宋漢章升任經(jīng)理,所遺副經(jīng)理一職湯覺頓就介紹張嘉璈繼任。從此,宋、張二人通力合作,共同執(zhí)掌中國銀行上海分行,使其業(yè)務和名聲日益增強。</h3>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 rgb(128, 128, 128);"> 宋漢章簽名 張嘉璈簽名</span></p> <h3> 其時上海外商銀行以雄厚資力壟斷了上海金融市場,尤其是國際匯兌,全被以英商匯豐銀行為首的外商銀行所把持。它們利用特權(quán),操縱外匯匯率,主宰中國國際貿(mào)易,氣焰十分囂張。中國銀行上海分行在宋漢章主持之下,以“外灘銀行”地位,參加外商銀行同業(yè)公會,與外商銀行分庭抗禮,在金融界嶄露頭角。其時外商銀行經(jīng)理稱“大班”,因此,銀行上下也稱宋漢章為“宋大班”。宋漢章所掌的中國銀行上海分行資金雄厚,富甲上海華商銀行。而在財政上一籌莫展的陳英士早有這個意向,多次要求宋漢章與新政府通力合作,在財政上給予滬軍都督府大力支持。但是,宋漢章自從參加維新變法遭通緝后,下決心專心致志于金融事業(yè),雖然身處政治中心的大上海,而厭談政治,所以人們說他只知忠于金融事業(yè),缺乏敏銳的政治嗅覺。而他的副手,中國銀行上海分行副經(jīng)理張嘉璈則熱衷于政治,與政學系有千絲萬縷的聯(lián)系。因此,宋漢章被人稱為“有膽識、有謀略的銀行家”,還贏得了“不屈從北洋政府的勇士”的稱號。</h3><h3> 為此,宋漢章在背后譏諷張嘉璈為“政客”。正是因為宋漢章冷淡于政治,所以對陳英士在職上海發(fā)動起事,不聞不問。滬軍都督府成立后,宋漢章仍專心致志于他的金融業(yè)務。陳英士幾次派手下到中國銀行上海分行,要求宋為新政府籌餉,宋漢章都以中國銀行系官商合股,個人不能做主為由,婉言拒絕。一來一往,陳英士手下一次次兩手空空,垂頭喪氣地回來向他訴苦,說宋漢章如何如何桀驁不馴,態(tài)度傲慢、藐視政府云云。最后陳英士只有采取強行扣押宋漢章的辦法。</h3><h3> 宋漢章被扣的消息很快傳遍上海灘,群情嘩然,金融界再一次處在恐慌之中。上海各界人士紛紛指責陳英士。伍廷芳、馬相伯等人親自出動,到都督府為宋漢章說情,力勸陳英士以大局為重,不要損害新政府形象。陳英士的弟弟陳其采與上海金融界素有來往,跟宋漢章甚密,在中國銀行的重托之下,也為宋漢章奔走,設法營救。陳其采要求陳英士以大局為重,不要加害上海金融界的實力派宋漢章,否則傷害的不僅僅是金融界。</h3><h3> 由于有許多黨國要人出面為宋漢章說情,陳英士終覺宋漢章非等閑之輩,不好對付,拖延下去,無論對自己還是對新政府都將不利。與此同時,宋漢章在都督府與陳英士針鋒相對,堅持原則,絲毫不妥協(xié),陳英士在他身上榨不到一點油水。這樣,經(jīng)過兩個星期的相待,陳英士終于無可奈何地將宋漢章釋放。宋漢章被禁兩周,不屈不撓,終于獲釋,由此更為上海各界人士所稱頌,上海中國銀行得以繼續(xù)保持獨立經(jīng)營的地位。這就是陳英士為籌款兩次拘押金融資本家的故事。</h3> <h3> 滬軍都督府從成立到結(jié)束僅9個月,但在根除封建專制、維護民主共和、除弊興利、支援革命、發(fā)展經(jīng)濟上卻做了很多事情,概括起來有以下幾點:(一)積極謀劃光復閩浙與江蘇,組織江浙聯(lián)軍,擔負了攻克金陵繁重的后勤支援。(二)招募、訓練軍隊,積極準備北伐。(三)創(chuàng)設中華銀行,加強金融管理,籌募革命資金。(四)廢除苛捐雜稅,平抑物價,安定人民生活。(五)嚴明紀律,加強治安,維護社會秩序。(六)破除陋習,提倡新風。(七)保護外國僑民的正當利益。</h3><h3> 陳英士短暫的革命生涯,為籌款投入了極大的精力。在中華革命黨時期,又為籌集討袁經(jīng)費,煞費苦心。直到1916年5月18日為籌款被袁世凱派出的兇手設騙局殺害,為國殆難。陳英士等革命黨人雖為解決財政困難采取過許多措施,但沒有能找到一條正確解決財政的途徑,財政窘困始終存在。這是滬軍都督府很快夭折的重要原因。陳英士在呈孫中山文中指出:“凡百收入,均被各方面爭之而去;凡百支出,均由各方面諉之而來。縱系巧婦,無米難炊,雖極肝腦涂地之誠,豈能收戮力同心之效?”1912年8月1日,在對軍隊發(fā)表談話時又說:“財政困難,達于極點。今日滬督取消,實為財政起見。”陳英士沒有犧牲在攻打江南制造局,光復上海、攻克南京和肇和之役等炮火紛飛的戰(zhàn)場上,而是犧牲在為解決“經(jīng)濟甚困”籌措革命經(jīng)費的寓所內(nèi),這是因財政枯竭而引發(fā)的一幕歷史悲劇。陳英士的籌款活動反映了他“忠于革命主義”,“排萬難以猛進,冒萬死所不辭”和“丈夫不怕死,怕在事不成”的革命精神和可貴品格。</h3> <h3> 陳英士簡況</h3><h3> 陳其美(1878——1916),字英士,號無為,別署高野英。吳興(今湖州市)人,住人民廣場前五昌里。辛亥革命烈士。民主革命家,同盟會主要骨干之一,滬軍都督。父親陳延佑(祖籍東林鎮(zhèn)),是個秀才,屢試不第,只得棄儒從商,為人勤儉謙和,安分守已,受人敬重。母親吳氏出生于書香門第,為射村(現(xiàn)為菱湖鎮(zhèn)射中村西村頭)吳文睿之女。她知書達理,性情溫淑,她對孩子的教育抓得很緊。陳英士4歲時隨母識字,年幼的陳英士對母親的拳拳之意雖然還不理解,但他知道要聽母親的話,所以學習很認真,往往母親教讀幾遍以后,他就能用小手指指著字一個個念出來。5歲時就識字2000余。家里人都覺得他天資聰穎,十分喜歡。陳英士父親是“延”字輩。生有三子,長子陳其業(yè),字勤士,即陳果夫、陳立夫之父。次子陳其美,字英士。三子陳其采,字藹士。陳英士7歲至14歲在家塾啟蒙課讀,15歲經(jīng)人介紹到石門(現(xiàn)桐鄉(xiāng)市)縣城善長典當鋪做學徒,開始走上獨立謀生的旅程。1903年他辭去善長典當工作到了上海,他先到表叔楊信之(菱湖鎮(zhèn)人)所開的上海同康泰絲棧擔任助理會計,此間結(jié)識了許多革命同志和商界人士,如蔡元培、于右任,1906年通過于右任又結(jié)識了同鄉(xiāng)張靜江。</h3>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 rgb(128, 128, 128);"> 陳其美(1878~1916)</span></p> <p class="ql-block"> 1905年秋,陳英士到長沙與陳其采(弟)商量,決定來年東渡日本研究警察專科,陳其采全力支持哥哥的決定,并給予經(jīng)濟支撐。1906年夏,陳英士東渡日本,入東京警監(jiān)學校學習警察法律。他的房東萱野長知是東斌學校的校醫(yī)、孫中山的朋友。在東京陳英士又認識了宋教仁,并通過他認識了孫中山,在孫、宋見征下宣誓加入同盟會。1907年從警監(jiān)學校退學后,又結(jié)識兩個同鄉(xiāng)——蔣介石和黃郛,三人志趣相同情投意合,決定結(jié)為異性兄弟,陳英士為老大,黃郛為老二,蔣介石為老三,立志推翻封建專制。</p><p class="ql-block"> 1909年,柳亞子等發(fā)起成立南社,他與于右任、宋教仁等《民立報》同仁一起加入,成為該社實際革命活動者之一。同年,在上海接辦革命機關(guān)天寶棧,擬與浙江龍華會首領(lǐng)張恭策劃浙江起義,因叛徒劉師培告密而未果。1909—1910年,在上海創(chuàng)辦《中國公報》、《民聲叢報》,并協(xié)助宋教仁、于右任籌辦《民立報》,進行革命鼓動,又加入上海青幫,成為大頭目之一。1911年4月,應黃興、趙聲等人之邀,參加了廣州黃花崗起義活動,險及于難。1911年7月,參加譚人鳳、宋教仁在上海成立的同盟會中部總會,推為庶務部長。</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 rgb(128, 128, 128);"> 德清軍政支部</span></p> <p class="ql-block"> 1911年10月10日武昌首義,陳英士奔走于南京、杭州之間,組織革命力量。又在滬聯(lián)絡商團、青幫和部分清軍,發(fā)動武裝起義。上海光復后被舉為滬軍都督。他又與蘇州、浙江、鎮(zhèn)江各軍首領(lǐng)共聯(lián)軍攻南京。12月2日,攻克南京。1912年元旦,中華民國成立,任工商部長。同年春,與葉楚傖在上海創(chuàng)辦《太平洋報》,數(shù)月后停刊。1912年7月滬軍都督府撤銷。</p><p class="ql-block"> 1913年3月,宋教仁被袁世凱刺殺,江西、南京等地革命黨人起兵討袁,7月16日,陳英士被推為上海討袁軍總司令,1914年7月加入中華革命黨,任總務部長,成為孫中山先生的得力助手。1915年袁世凱陰謀稱帝,孫中山擬在廣州發(fā)動討袁,陳英士奉命在上海組織機關(guān),并且在11月派黨人王曉峰、王明山將袁的瓜牙、上海鎮(zhèn)守使鄭汝成刺殺于外白渡橋。12月5日,與楊虎發(fā)動肇和艦起義受挫。同時,他還協(xié)助西南同志,使蔡鍔得以回滇揭旗討袁,舉國震動。1916年初,孫中山委陳英士為江浙皖贛四省中華革命軍總司令,陳英士再組織攻取江陰炮臺、發(fā)動浙江起義,都未成功。他的一系列反袁活動,為袁所忌恨。而革命經(jīng)費極度困難,陳英士在籌措經(jīng)費中誤中奸計。1916年5月18日下午,馮國璋收買張宗昌派出部下,把陳英士刺殺于上海薩坡賽路14號寓所,年僅39歲。</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 rgb(128, 128, 128);">辛亥“首功之臣”陳英士銅像再現(xiàn)西子湖畔</span></p> <p><span style="color: rgb(128, 128, 128);"> 石碑坊匾額正中有孫中山手書“成仁取義”四大字;左側(cè)是林森題的“浩氣長存”,右側(cè)為蔣中正題詞“精神不死”。兩旁石柱對聯(lián),分別有于右任和蔡元培所題。于右任題詞:“春嘗秋禘生民淚,山色湖光烈士墳”,蔡元培的題詞是:軼事足證,可補游俠貨殖兩傳;前賢不讓,詢是魯連子房一流”。</span></p> <h3><font color="#010101"><p> 陳英士殉難后,6月6日袁世凱暴卒。1917年5月,由孫中山倡議、中華革命黨各支部籌資,安葬陳英士于家鄉(xiāng)湖州碧浪湖畔。在上海舉行的祭奠活動中,有孫中山、胡漢民、蔣介石、章太炎、張靜江、戴季陶、盧永祥、薩鎮(zhèn)冰、李平書、葉惠鈞等軍、政、商、學各界人士數(shù)萬人參加。隨后湖州的英士墓1928年由浙江省政府擴建;1934年又按國葬規(guī)格擴建;在上海、杭州等地建立英士紀念塔、銅像,每逢英士殉難紀念日,國民黨中央及上海、湖州等地都舉行紀念活動。1986年與1999年,湖州先后舉行了有海內(nèi)外學者和陳氏親屬參加的陳英士研究和紀念集會。每年清明或英士殉難日都有各界人士前往祭掃,瞻仰者絡繹不絕。</p></font></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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