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5> <b> 按</b>,<i>經中央總書記胡耀邦(胡耀邦當時為達州行署專員)批示后,四川省高級法院再審,最后的終審判決:</i></h5> 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89)川法刑申字19號<br> 申訴人:顏昌慈 男 漢族 現年51歲 四川開江縣人,寧夏回族自治州石咀山礦務局科研所工作,系顏德基之子<br> 原判被告人:顏德基 男 處決時65歲,漢族 大學文化 四川省開江楊柳鄉三村人,捕前系我川北行署政協委員<br> 1951年5月1日,開江縣人民法院認定顏德基犯有“惡霸”罪判處死刑,1981年以來顏德基之子顏昌慈顏昌樸以原判“事實不實”為由,提出申訴,達縣地區中級人民法院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對此案進行了提審,以(86)刑申字第20號刑事判決書撤銷原判,對顏德基不予追究刑事責任,顏昌慈顏昌樸等仍不服從顏德基對“二月暴動”既不知情也無支持等為由向本院提出申訴。<br> 本院依照審判監督程序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提審<br> 現查明顏德基早年參加同盟會,在我黨領導革命斗爭中曾給我黨以密切合作和支持,解放前夕,親自營救我四名游擊隊員出獄實為我黨老朋友,原判認定“二月暴動顏德基知情并有一定支持”的事實不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49條二款第150條之規定判決如下:<br> 一、撤銷達縣地區中級人民法院(86)刑審字20號刑事判決<br> 二、對顏德基宣告無罪<br>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不得上訴<br>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br> 審判長 田代奎 代理審判員 鄭裕如 代理審判員 崔均 書記員黃東大 1989年5月7日<br><br><i><b>以下是根據顏德基女兒顏昌碧(后改名岳立)以及九舅等提供的零碎材料整理出的冤案涉及的親屬(小潞整理)</b></i>:<br>同時被槍決的有:<br>大姨夫楊大金(西安貿易部基本建設工程處任總工程師);<br>四舅顔昌禮。<br>被判刑的:<br>二舅顏昌樸 徒刑14年余;<br>三舅顔昌群(在溫江工作,弄回開江時中途死于大路溝);<br>五舅顏昌照 徒刑15年;<br>八舅顏昌碩(中小學教師,曾獲全軍跳高冠軍,后送入獄勞教);<br>九舅顏昌慈,下放石咀山煤礦;<br>二舅媽周郁國不予工作;<br>大姨顏伯貞(中小學教師)下放農村;<br>二姨顏佩環批斗管制。<br>據媽媽顏昌碧(因投奔解放區,沒有受到直接株連)講:<br>1990年1月,九舅顏昌慈在父親顏德基的冤案昭雪后,因奔波積勞成疾去世,年僅51歲。<br>二舅顏昌樸 ,一直與九舅、二姨一起為父親顏德基的冤案昭雪奔波。<br>另附:<br>顏德基冤案被平反前,1984年5月2日,顏佩環(二姨),顏昌樸(二舅)向趙紫陽、胡耀邦總書記遞交的申訴書全文:<br><p style="text-align: center;"></p><div style="text-align: left;">申訴書顏家簡歷:</div><div style="text-align: left;">母親的曾祖父顏永宣,以挑力為生,祖父顏代邦為達縣安仁鄉譚姓佃戶,顏德基少年時放牛割草,讀私塾,自幼好學勤奮,攻讀私塾受當時新思想影響。父親向祖父要求外出讀書,祖父給以紋銀一錠,與城里士紳子弟共七人出四川在杭州蠶桑學校讀書后隨曾寶森(曾子玉)等到日本明治大學讀書參加孫中山組織的同盟會,于吳老玉章、宋教仁、曾寶森等來往于中日海運之間運輸軍火(據辛亥革命回憶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全國委員會文史資料第一集528頁王子騫)。黃花崗起義失敗清軍逐黨人至?在巷戰中我父親子彈打完,寡不敵眾,退至陋巷搶一民嬰佯稱嬰父,嬰母百般掩護,方得安全,后以銀兩相謝。父親時常自述他與汪精衛、黃復生三人刺攝政王之事,他們被捕父一人得逃,他在四川川東一帶組織了革命武裝力量,在開江、梁平、墊江、開縣等地組織炸彈隊敢死隊,為義士團團長,第一支隊長;辛亥革命成功后為第七師師長、援陜總司令,在討袁等斗爭中都堅持革命道路。北伐為安徽省安徽衛戍司令,后因蔣介石不信任,把部隊交給陳銘樞、蔡廷鍇。父年老好佛,少問外事。抗戰勝利被選為四川省參議員和國大代表。</div><div style="text-align: left;">顏德基與共產黨的關系,及所做有利于革命的事:</div><div style="text-align: left;">1、1925—1930年掩護王維舟在川東活動,在開江時住王成之(我父親部下)家,他是普安團總。那時軍閥劉存厚住達縣。主要對劉存厚、楊森作斗爭。送信者誤把信送入普安關廟楊森駐軍手誘王成之父子至關廟打死。王維舟轉移到廣福曾敬蓀家后還支持赴陜北(見王維舟回憶錄,其侄王波現在四川政協可查)</div><div style="text-align: left;">2、孫中山籌辦黃埔軍校我父顏德基極力支持在四川募得銀元。孫中山得款后,當著老一輩會員予以表揚(參看中山全集)。北伐前送我大哥顏公亮和他同學張守禮申孔固三人入黃埔六期。國共分裂清黨以他們是共產黨關在廣州虎門監獄二、三年,幸賴李副主席濟深救出。在30年代時,李副主席給父親一萬元籌備成立部隊,經多方活動在蔣介石那里取得援陜第一路司令,只是我那的(?筆跡不清)軍政部長何應欽發餉和一切裝備。那天我父親去會他,他不會,據說第二天他請客招待我父親,好收買他的爪牙與蔣介石對抗,可是我父親已離開南京了,所以他心中忿恨,扣著不發,以致這部隊在湖北邊境被劉成厚打垮,并見上海掃蕩報發出“通緝共匪顏德基”。李副主席在福州成立了人民政府時曾給我父發政府委員委任狀。</div><div style="text-align: left;">3、我父為了紀念黃花崗起義,在老同盟會員的支持下在上海創辦了黃花崗中學培養人才,由于不走c.c.派的路,被潘公展、吳縣亞多方設法“搗亂阻撓”,終于被查封了事。曾靜蓀在蘇州監獄時,我父多方設法救出。1947年達縣專員李放六在廣被逮捕五人,父把他們救出,有二人尚在(曾敬蓀副縣長之子曾憲頌現在開江農村局工作可查),我父得知李放六要捉高之孝,通知他逃,逃在長田他親戚家仍被捕,我父對陳景文(那時縣長)說:不是共產黨是宗派不睦,令四兒顔昌禮保出(高之孝現在是重慶黨校負責人,請問本人和那時在鎮公所的顏懷文等都知)。</div><div style="text-align: left;">4、由于與李筱亭關系好,三弟顔昌群與其女李彭林結婚。在1947年下半年,我父在成都熊克武向傳又(筆跡不清)吳老玉章等老同盟會會員的指示下,在開江普安組織三民主義知行社發展200多社員,其中部分為保長、偽政人員、教師、哥老會,現在還有孫子蓉在肅反時三民主義知行社被打成了反革命組織,趙科鏡老師因參加了三民主義知行社在1958年被批斗管制致死。三民主義知行社是由于吳老玉章李筱亭指示組織,請查李筱亭檔案(1960年八弟顏昌碩(現在開中)在成都雙柵街3號,李筱亭自述,我們方知的情況)。</div><div style="text-align: left;">解放后我父親的實際情況和并沒有任何反革命的活動。</div><p style="text-align: left;">1951年2月初(過舊歷年后的幾天)我父親去重慶,農民夏占魁和長工袁德縣用滑竿抬走的,經梁平到重慶。夏占魁已死其妻鄧述碧、夏占云都在可查,并請查現在還在的老干部鄰居,我家并無槍支,也沒有組織暴動的痕跡。那時常在我家來往的閆禮才現在還活著更清楚。我父親處死的消息傳出后,鄰居李有銘為首的父老簽字作保,因而受到批評批斗。現在活著的人也不少,請查也可以說明我父親并無反革命活動。我父親到重慶住大梁子長安廟內學佛住的問題是李筱亭找重慶公安局分局長的證明,后李筱亭為西南軍政委員會救濟委員會主任委員,胡耀邦總書記為川北行署主任,親邀我父親去為政協委員,后不知犯何罪解回開江,5月1日處死,5月3日才由達縣地區補批手續,這是先斬后奏。在處死之前,西南局來電“不能殺要保”,有關人士扣電文不露,殺后才露(證人當時土改團副團長楊清懷現渡口市供銷社主任)。51年4月下旬我父親解回開江,人民政府及右?審訊過,二女顏佩環送飯和浣洗,父親見狀不好,曾寫信一封要二女送至南充至胡耀邦主任被工作人員發覺沒收。據二女回憶內容,大概自述一生為人正直,對蔣介石痛恨,對某些事實他要申辯,在申辯中主要的1947年上年做了一件費力不討好的事情,沒有做出成績,反而落得惹火燒身,賣田地在他晚年去買個“國大代表席位”,為了抓地方政權,把四、五兒都賭在里面了。這情況是1947年吳老玉章在重慶惠子嵐埡呂超那里設宴招待我,轉周總理指示單線聯系,要我在川東一帶首先是開江設法掌握地方政權,掩護地下黨迎接解放。我父回家賣田地稻谷活動選票得國大代表席位,令長子顏公亮為普安鎮長后病故由四子顔昌禮繼之,五子顏昌照為自衛總隊副,二子顏昌樸為田賦管理處科長,唐錫伯(青幫頭子實力派)參議會秘書,四兒與唐錫伯爭權,暗殺了唐錫伯。時軍統特務警察局督察員高三敏逮捕了四子顔昌禮送達縣關在110軍(孫震)嚴刑拷打說他是共產黨,我父是后臺。他終于說出父在外多方活動無效直到解放大軍到,110軍倉皇逃走,四子于1949年12月份才出獄(請查李筱亭材料,其女李彭林在成都農科所工作)。我父死后,三弟顔昌群是李筱亭女婿,開江解放了最早離家到重慶他丈人處后在西南革大學習,在溫江工作,后被解回開江死于大路溝。不但我們親哥哥受到嚴重刑事處分,而在二月暴動的罪名下受害的人確實不少,請查。</p><div style="text-align: left;"> 謹呈</div><div style="text-align: left;"> 總理</div><div style="text-align: left;"><br></div><div style="text-align: left;"><br></div><p style="text-align: left;"><br></p><p style="text-align: left;"><br></p><p style="text-align: left;">下附媽媽顏昌碧(岳立)的兄弟姐妹關系(小潞整理):</p><div style="text-align: left;">顏伯貞(大姐)楊大金(大姐夫),顏佩環(二姐,女兒遠英),顏昌碧(排行三),四妹(淹死);</div><p style="text-align: left;">顏公亮(大哥 六期黃埔軍校生 后病故),顏昌樸(二哥,孫女懷先),顔昌群(三弟 黃埔14期),顔昌禮(四弟 黃埔18期),顏昌照(五弟),顏昌碩(八弟,1952年在京獲全軍跳高冠軍),顏昌慈(九弟)。</p> <h1> <b> 按:1986年的第一次申訴材料呈交時任國務院總理批示后,達州中級人民法院的審判。</b>(總理當時為川北行政公署專員。而開江解放第一任縣長楊佐鳳,為解放軍南下干部,是承辦顏德基槍決的主管人。楊后來調離開江,任達州政法委書記,直至離休</h1> <h1><font color="#167efb"> 宇鵬:<br></font><font color="#167efb"> 楊佐鳳是開江縣第一任縣長,親自主抓顏德基一案,文革前任達州檢察院檢查長,之后任達州政法委書記。有了楊佐鳳“證詞”,1986年達州法院才未給顏德基徹底平反,而且將責任推到王維舟胡耀邦上。也就有了二舅、九舅等第二次申述,通過人民日報群工部內參直達中央胡耀邦手中。<br></font><font color="#167efb"> 之前,第一次顏德基平反申述,1982年開江達州法院根本不予理睬,狀告無門。1986、1989年上達中央的平反申述材料幾經周折。</font></h1> 對顏德基反革命案補查報告<br><br>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br>你院一九八六年二月二日(85)川法刑監字第675號函示我院“對顏德基解放前為我黨作了一些有益工作的情況需要進一步復查”。我院即派人員會同開江縣人民法院進行了復查,現將情況報告與后:<br>罪犯顏德基,男,處決時六十九歲,漢族,大學文化,四川省開江縣楊柳鄉人。<br>解放前歷任偽團長、師長、參議員、國大代表等反動職務。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日,顏德基為首組織地方性反動組織“復興社”。解放后曾任四川省川北行署政協委員。在減租退押,清匪反霸運動中,開江縣人民群眾紛紛要求將顏德基押回本地揭發批斗。經報請川北行署批準,行署派出兩名政協委員將顏德基送回開江接受群眾的揭發批斗。事后,顏德基從開江返川北行署(南充)時,群眾憤怒高呼,“打倒顏德基!堅決鎮壓顏德基!”等口號。顏德基回行署后,拒絕交待問題和退押,并畏罪潛逃。后在重慶抓獲押回行署,川北行署電示開江縣政府提押到開江處理。后由開江縣公安局提回,開江縣人民政府決定:“對顏德基以惡霸罪和二月暴動罪上報達縣專員公署審批,(二月暴動案我院已于一九八二年一月六日復查上報)一九五一年三月十四日達縣專員公署批準對顏德基判處死刑,同年五月一日在開江縣城關鎮執行槍決。現補查的問題及情況是:<br>一、顏德基解放前與我地下黨那些人有聯系,作過那些有益的工作問題。經查:曾憲頌證稱:一九四八年二月。開江縣廣福游擊隊被國民黨軍隊擊散后,游擊隊員蔡清云、朱占云、丁全武、李本強等人被國民黨達縣專署保安大隊逮捕押于達縣國軍七十九師達縣指揮所。游擊隊政委曾敬孫去重慶劉代碧家,聽說顏德基已到重慶,曾敬孫急找到顏德基說:是中派斗爭,不是國民黨與共產黨的斗爭,要求釋放人。當時即將上任開江縣新縣長的肖洪玖去重慶拜望國大代表顏德基。顏又帶曾敬孫去見了縣長肖洪玖,說明蔡清云等人是無辜被抓的,當時是中派斗爭,并非國共斗爭。據此顏德基給達縣偽專員李放六寫信說:“曾家與馬家有矛盾,是族人的斗爭”。這樣,即由偽開江縣將丁全武、蔡清云、朱占云、李本強等四人提回開江釋放了。一九八六年二月二十日朱占云證實稱:“一九四八年二月,我們游擊隊的領導是曾敬孫、曾亞光。曾亞光是被國民黨抓到殺了的。我們四人(即蔡清云、丁全武、李本強和我)逮捕后,送到達縣審訊我們不認,說是縣參議員余萬章和偽鄉人民代表蔣庭軒,將共產黨曾敬孫放跑了的。刑訊逼供我們是共產黨。加之,偽國大代表顏德基派的兵來達縣將我們提回開江釋放了的。這個情況是后來曾敬孫告知我的。我只知道顏德基與曾敬孫、王維舟他們比較好,顏德基對我們游擊隊沒有破壞活動”。<br>二、顏德基解放前同我黨負責同志王維舟、李筱亭等人有何聯系,作過那些有益的事的問題。經查:中共開江縣委黨史辦干部唐學全證實稱:“王維舟來開江的關系人:一是顏德基(原系駐達司令),王維舟。王是顏德基的部屬團長,屬上下級關系;二是王維舟與王成之的關系:原先王成之是王維舟的部屬營長,后任顏德基部屬團長;三是王維舟與廣福曾敬孫是師生關系。又是王老發展的黨員。憑著上訴關系,王老于一九二八年初來開江,多次去顏德基家。顏德基知道王維舟是共產黨員,但沒有干涉。一九二八年十二月,王維舟在開江縣普安建立起第一個黨支部(即“普安宣特支”)至三一年離去王在開江的革命活動長達四年之久,顏德基是知道的。但王的具體活動情況顏不完全清楚。王老在開江時,顏德基即不表示支持他的革命活動,也不起任何破壞作用”。一九八六年二月十九日曾憲頌證實:“顏德基的三兒顏繼仲與西南軍政委員會人民監察委員會主任李筱亭的女兒于一九四幾年(具體時間記不清)結婚,他們是親家關系,顏是支持李筱亭的”。<br>三、顏德基1950年(?)是如何在川北行署任政協委員的問題。經查:原開江縣第一任縣長、中共達縣地委政法黨組書記楊佐鳳同志證實稱:“顏德基一九五0年二月,組織領導“二月暴動”,任命他女婿作縣長,縣政府各部門任了職、分了工的。由于暴動未成功,顏德基就逃到農村,后跑到重慶找到王維舟。王維舟就給我寫了一封信說:“顏德基這個人頑顧、有民憤。但這個人與我們有個聯系,掩護過我們。”后來王維舟同志就將顏德基直接介紹到川北行署,找到胡耀邦書記才安排到川北行署作政協委員的。這事川北行署給我寫了一封信,我想顏德基找王老時,可能沒有給王老說搞二月暴動的事,顏德基任川北行署政協委員時回了一次家,住在開江縣政府。我們召開縣人民代表會,請他參加了,他聽了一上午,群眾對他意見大下午他就不參加了。事后,顏德基回到川北行署,我們將群眾對他的意見,向川北行署匯報了。川北行署就派了兩名政協委員和顏德基一路回開江接受群眾的批斗,動員他減租退押,交出槍支。他不接受。他回到川北行署后就逃跑了。跑到重慶,在重慶的一個公圓里抓到,押送到川北行署,川北行署給我們來電話說:顏德基抓到了,你們派人來提。我們這才叫公安局派了兩人押回到看守所里。后經胡耀邦書記批準,執行槍決。但顏德基對王維舟同志來開江搞地下工作是知道的。他對我黨有過一些掩護,顏是處于中立態度,對我們即不好,也不壞。<br>綜上所述:顏德基在解放前雖對我黨人員有過聯系,并掩護過我黨地下工作作過一些有益的事,但在解放初期,為首組織“復興社”反動組織和“二月暴動”反革命集團,對抗解放。在擔任川北行署政協委員時,拒不接受我黨減租退押政策,隱藏槍支,畏罪潛逃的犯罪事實屬實經我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原判正確,予以維持。<br><br>四川省達縣地區中級人民法院<br>一九八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h1><b>九舅來信(小潞注:三封信,估計時間應在1986年)</b><br><br>(第一封)<br> 三姐、三哥,你們好<br>收到你們的來信后,就想給你們寫信的,因為你們要外出不一定能收到信,因此未有馬上回信。<br>今天突然收到達縣中級人民法院掛號信,看后得知是法院對父的終審判決書,最后判決兩條:<br>1.撤銷開江縣人民法院1951年5月1日對父判處死刑的刑事判決:<br>2.對父不追究刑事責任。<br> 雖然看來上面兩條可說是平反了,但是從全文看我總感覺非常矛盾,好像沒有平反。現將全文轉抄如下:<br>四川省達縣地區中級人民法院<br>刑 事 判 決 書<br> (86)刑申字第20號<br><br>申述人:顏昌樸 男,七十三歲,漢族,開江縣楊柳鄉三村人(系顏德基之子)<br>原判被告人:顏德基,男,(死時六十九歲),漢族,大學文化,四川省開江縣楊柳鄉三村人。捕前系川北行署政協委員。<br>一九五一年五月一日,開江縣人民法庭認定被告人顏德基犯有“惡霸”罪,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現其子顏昌樸、顏昌慈以“事實不實”為理由,提出申訴。經本院院長發現,原判適用法律不當,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提卷重新審理。<br>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經重新審理查明:<br>顏德基解放前欺壓、剝削農民的惡霸罪行存在;開江縣“二月暴亂”(未遂)時,顏德基知情并有一定支持。但不是為首組織者。鑒于顏德基系老同盟會會員,解放初又任川北行署政協委員,解放前對我黨地下工作有過一定的幫助,曾親自為營救地下黨游擊隊四名人員出獄做過工作。據此,經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判決如下:<br>一、撤銷開江縣人民法庭一九五一年五月一日對顏德基判處死刑的刑事判決;<br>二、對顏德基不追究刑事責任。<br>本判決為終審判決。<br><br> 四川省達縣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br> 審判長 甘新民<br> 審判員 趙代國<br> 審判員 鄧德明<br><br> 一九八六年八月三日 書記員 劉發華<br>看后十分不明“惡霸罪行存在”“二月暴動”“父知情并有一定支持”等等,這不是明明沒有平反嗎,并說“原判適用,法律不當”這又是什么意思。不是即是事實又否認事實,如果是真正平反,又無任何表白,這是叫平反嗎?八哥的判決書也是類似,“事實存在,判刑不當”。八哥為此也說不是平反,很不愉快,多次要上訴。父親這次判決,最后還說“本判決為終審判決”,其意是說不準上訴,并將開江“二月暴動”改為開江“二月暴亂”,好像是給我們的恩賜,不知你們看后又是如何理解,反正我有些不滿意,還說經院長發現這類不光彩的說法。<br>1982年2月15日達縣中院的結案不是院長簽字上報省里并經省人大決定上報中央的嗎?造成四年多的反復,耗費了我們多少時間。<br>這就叫平反了,連公開宣布平反這一點也不表示,我是有意見的,你們說對嗎?你們的看法如何,望快來信告訴我。我馬上給家去信告訴他們。我的眼睛也看不太清了。好,再見 祝你們好 <br> <br> 九弟 8.14<br><br> <br><br><br>(第二封)<br> 三姐、三哥,你們好,<br> <br> 寶華他們已于前天回石(小潞注:寧夏石咀山)了,感謝你們熱情招待同時也給你們增加不少麻煩。對父之事他們轉告了你們的看法。可是現在已經有了一定的線索,即三嫂來信說她已查到“中共四川臨工委”是易錦原等組織的專做上層統戰工作的機構,易錦原確實向中央組織部寫有“四川策反工作報告”并有李伯和父親的名字極其工作情況,不能不去查找一下,或者申訴中提出此事。我想在你最后那份申訴書中加上易錦原所寫“四川策反工作報告”中有父親參加的事,中共組織部一定有存檔材料可查便是有力的證據。想在我想請你們打聽一下,中央信訪局和中央組織部是什么樣的組織關系,是中央獨立機構還是直屬中共黨委?中央組織部是中央國務院的下屬機構還是中央的下屬機構?或者是兩處都沒有中央組織部,對“中央組織部”不了解而查找到的是“中央組織部”,是黨的組織部還是國務院組織部,你們是了解的告訴我。<br>另外立力教我做氣功,我發現對身體有很大好處,一個多月來我沒有生病。但是他沒有教全,有的他也忘記了,書他也找不到了,聽寶華說你們有一本準備叫她帶來的結果走時又忘了,請你用掛號信寄來,立力也說最好有書。<br>另外二哥來信,法院還在調查他,來信也沒有說清楚。五哥病危,不知現在情況如何,我已電匯款回去是否有救還不清楚。<br>我是否來京查“組織部報告”還未決定,等你們弄清楚組織結構后再說。李洪答應些申訴材料之事至今也未寫來,所以更無法決定是否來京,據說13大召開后就不再搞平反工作了,不知是否?所以我想抓緊向?(不清)交上去。<br>好再見,祝好!<br> 九弟 8,17<br><br>(第三封)<br><br>三姐、三哥,你們好!<br> <br>給你的來信不知收到否,等你的回信。也不知你們是否從山東回京否?今因小翊假期快完,幾天后要回武漢學校上課,路過北京。在他回家之前他舅舅的兩個女兒(小靜和小巍)來我家玩。因她們倆人生在西安未去過北京,很希望同小翊一起來北京玩,約兩三天時間。因他(她)們還要上學沒辦法又得來麻煩你們,在你處住宿幾天。因你們身體都不很好,所以請你們不必去照看他們。就是這樣也給你們增加了不少的麻煩,請原諒。<br>小翊明年7月畢業,今年暑假又是實習了,回家還不到十天又要離開。立力又回石咀山了,不知他是否還去云南,他不敢同我講,我也不愿多問,<br>關于父親之事,我已給家中去信,沒有寫全文,只是將最后判決的兩條告訴了他們。三嫂處全部抄寫給他寄去了。我自己還沒有向組織上講這一問題。我想講后還得向組織寫一份材料,我還沒有考慮周到如何向組織上寫。你是如何考慮的,請來信告訴我。<br>3月份我回家時,家中的人,也有二哥他們,都提出平反的房屋等問題。對我來說是無所謂的,而對他們來說就不同了。我無法對他們說清,對此問題看來他們是不會不去找的。二哥還提出了他的煤炭廠的問題,我無法說服他,同時對這些問題的處理,也不知是何單位來處理。在此問題上會出現一些問題的。不是我主觀的想法,而是我回家時他們所講到的事情,我有點不放心。<br>好,再見!祝好!<br><br> 九弟抄 8月21日</h1> <h3>四兒顏昌禮</h3>
主站蜘蛛池模板:
全南县|
泰来县|
娄烦县|
元江|
扎囊县|
新干县|
苍梧县|
武汉市|
延庆县|
遂川县|
宁都县|
苍溪县|
吐鲁番市|
彝良县|
永吉县|
沂源县|
霍城县|
吕梁市|
横峰县|
博罗县|
临沧市|
理塘县|
秦安县|
固原市|
西城区|
东丽区|
蓬莱市|
九台市|
广丰县|
诸暨市|
汪清县|
广西|
瓦房店市|
新巴尔虎左旗|
呼图壁县|
陆川县|
龙山县|
安仁县|
常宁市|
景德镇市|
卢龙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