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中國人民解放軍昆明軍區35901部隊參戰概況</h3><h3><br></h3><h3>中央軍委直工委工程兵建筑第106團〔調入云南參戰代號為昆明軍區35901部隊〕,1979年3月舂奉中央軍委命令,該團(88704部隊)從陜西漢中開赴云南河口、馬關、麻栗坡、老山、扣林山、金坪、羅家坪大山,孟洞等中越邊境一線執行對越防御作戰和作戰工程保障任務。1979年2月17日對越自衛還擊作戰開戰后,國防部根據中越自衛還擊戰撤軍情況在邊境置軍的實際軍情,命令中央軍委調整直工委106團撤軍后的防御作戰任務。經中央軍委批準備案決定直工委106團由原軍委直工委系列編制為昆明軍區系列編制,由昆明軍區負責:一是直接執行對越自衛還擊防御作戰任務;二是主任務完成防御作戰工事保障(公路、炮臺、阻擊坑道等)。三是主任務作戰區云南河口縣、馬關縣、麻栗坡縣等;四是命令下達日起由昆明軍區系列編制安置。五是直工委106團陜西留守處屬直工委系列編制。該團為保衛邊疆和對越自衛還擊作戰,防御作戰的勝利作出了應有的貢獻。</h3><h3>到云南前線后,編制為工程兵53師一0六團,昆明軍區代管,對外代號:昆明軍區35901部隊,該團曾經歷了四次整編,第一次是1982年,該團由原軍委直屬工程建筑第53師第106團改編為昆明軍區工程第106團。第二次是1985年8月1號,全軍裁軍100萬和精簡整編時,撤銷原昆明軍區工程兵第106團建制,改編為成都軍區工程兵第17團代號〔56277部隊〕,第三次整編是1992年十二月由成都軍區工兵17團整編為十四集團軍工兵團、駐地云南省玉溪市,工兵團代號〔35012部隊〕。第四次整編是2017年4月28日整編為75集團軍工程防化第75旅;旅由原14集團軍工兵團、防化團、舟橋團、41軍工兵團和一個防化營組建而成;旅 設三個部門:參謀部、政治工作部、保障部;下轄8個營:筑城偽裝營、作戰支援營、勤務保障營、機動保障一營、機動保障二營、舟橋一營、舟橋二營、防化營(我們團筑城偽裝營、道橋二營和部分直屬隊留在75旅)、旅部駐玉溪北城;道橋一營調入75集團軍合成旅、駐地曲靖愿18團營區;團地爆連調入邊防315旅、駐地在西雙版納州勐海縣;</h3> <h1>中央軍委認定參戰部隊及代號范圍界定</h1><h3><span style="line-height: 1.8;">民政部發[2007]102號</span><br></h3><h3><span style="line-height: 1.8;">民政部關于落實優撫對象</span><br></h3><h3><span style="line-height: 1.8;">和</span><span style="line-height: 1.8;">部分軍隊退役人員有關政策的實施意見</span><br></h3><h3><br></h3><h3><span style="line-height: 1.8;">各</span><span style="line-height: 1.8;">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計劃單列市民政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民政局:為貫徹落實中央有關文件精神,切實做好優撫對象和部分軍隊退役人員相關政策的完善落實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span><br></h3><h3><br></h3><h3>一、民政部門的主要職責</h3><h3><br></h3><h3>(一)圍繞民政部門牽頭負責的調整部分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向部分參戰退役人員、原8023部隊及其他參加核試驗軍隊退役人員發放生活補助,以及實施《優撫對象醫療保障辦法》等3個政策,民政部門的職責有四項:</h3><h3><br></h3><h3>1、落實對烈屬(含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殘疾軍人(含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民兵民工)、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在鄉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提高撫恤補助標準工作。</h3><h3><br></h3><h3>2、對部分參戰退役人員進行核查認定、數據統計,做好在農村的和城鎮無工作單位且生活困難的參戰退役人員生活補助發放工作。</h3><h3><br></h3><h3>3、對原8023部隊退役人員中不符合評殘和享受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生活補助條件,但患病或生活困難的農村和城鎮無工作單位的人員,發放生活補助;對其他參加核試驗軍隊退役人員進行核查認定、組織體檢、數據統計,落實相關撫恤補助待遇。</h3><h3><br></h3><h3>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部門會同財政、勞動保障、衛生部門制定優撫對象醫療保障具體實施辦法,落實有關醫療保障政策。</h3><h3><br></h3><h3>(二)統籌研究,做好生活有特殊困難的1993年至1999年軍隊復員干部的救助工作。</h3><h3><br></h3><h3>(三)積極配合有關部門落實1993年至1999年軍隊復員干部住房政策、部分軍隊退役人員勞動保障政策等兩項政策,以區(縣)為單位,將掌握的本地區復員退伍軍人有關資料及時提供給相關部門。</h3><h3><br></h3><h3>二、參戰退役人員及參加核試驗退役人員的核查認定核查認定工作按照屬地原則組織實施,由參戰、參試人員本入戶籍地村(居)委會、鄉(鎮、街道)和縣(市、區)民政部門統一組織調查、申報和審定。</h3><h3><br></h3><h3>(一)有關對象及其范圍的界定</h3><h3><br></h3><h3>1、參戰退役人員。 參戰退役人員是指曾在軍隊服役并參加過作戰的退役人員。作戰是指武裝力量打擊或抗擊敵方的軍事行動,具體界定為:我軍為抵御外來侵略,完成祖國統一,為捍衛國家領土和主權完整,保衛國家安全而進行的武力打擊和抗擊敵方的軍事行動。為捍衛國家領土和主權完整,保衛國家安全而進行的武力打擊和抗擊敵方的軍事行動,主要包括:自衛還擊作戰、防御作戰、對逃離大陸的國民黨軍隊的作戰、出國支援作戰、平息地區性武裝叛亂作戰,以及軍委、總部認定的其他作戰行動。參戰退役人員包括直接參加戰斗的人員和作戰指揮人員、作戰保障人員。 1954年11月1日以來,我軍的主要作戰有:</h3><div><br></div><div>(1)解放-江山島作戰(1954年11月至1955年2月)</div><div><br></div><div>(2)川、甘、青、藏、滇地區平叛作戰(1955年12月至1982年12月),包括四川涼(山)茂(縣)西(昌)地區平叛,西藏平叛(含甘肅、青海、新疆部分地區藏區)</div><div><br></div><div>(3)炮擊金門作戰(第一階段為1953年8月23日至1959年1月7日,第二階段為1960年6月17日、19日)</div><div><br></div><div>(4)中面邊境勘界警衛作戰(1960年11月22日至1961年2月9日)</div><div><br></div><div>(5)中印邊境自衛反擊(1962年10月20日至11月21日)</div><div><br></div><div>(6)“八?六”海戰(1965年8月6日)</div><div><br></div><div>(7)崇武以東海戰(1985年11月13日至14日)</div><div><br></div><div>(8)援越抗美作戰(1965年6月至1973年8月)</div><div><br></div><div>(9)援老抗美作戰(1968年1月至1978年5月)</div><div><br></div><div>(10)珍寶島自衛反擊作戰(1969年3月)</div><div><br></div><div>(11)西沙群島自衛反擊作戰(1974年1月)</div><div><br></div><div>(12)中越邊境自衛還擊作戰(1979年2月17日至3月16日)</div><div><br></div><div>(13)“老山、者陰山”地區對越防御作戰(1979年10月至1989年10月)</div><div><br></div><div>(14)南沙群島自衛反擊作戰(1988年3月)</div><div><br></div><div>2、原8023部隊和其他參加核試驗軍隊退役人員:</div><div><br></div><div>8023部隊是原國防科工委21試驗基地20世紀六七十年代的代號,從1964年至1996年,多次執行核試驗任務?,F為總裝備部21基地,駐地在新疆馬蘭。其他參加核試驗軍隊退役人員:包括參加過核試驗效應試驗的退役人員,執行過核試驗保障任務的退役人員、參加過核爆炸條下軍事演習的退役人員,與原8023部隊駐同一區域部隊的退役人員、曾在核導彈、核潛艇部隊涉核崗位服役的退役人員等。</div><div><br></div><div>民政部門根據有關部門提供的情況組織調查、申報和審定。(二)申報登記和初審程序</div><div><br></div><h3>相關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退伍證、參戰立功、授獎證件等相關證明材料(凡個人向原所在部隊索取的證明材料無效)。</h3> <h3>,向本人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提出申請并辦理登記手續,填寫有關登記審核表。村(居)委會進行初審后上報鄉(鎮、街道)。鄉(鎮、街道)向申請人所在部門、單位調閱本人檔案,以個人檔案原始記載為依據,認真核實其身份,并做好登記工作。對符合條件和簽署意見后,將有關登記審核表、人員花名冊和個人有關資料復印件、以及個人檔案等材料上報縣級民政部門。對不符合條件的,書面說明理由并告知本人。</h3><h3><br></h3><h3>(三)會審認定和建立檔案</h3><h3><br></h3><h3>縣級民政部門對上報的材料,組織專門人員進行集體審核,逐一審定。對經審定符合條件的,由申請人所在單位和村(居)委會張榜公示。對公示期間及以后有異議的,縣級民政部門要組織調查核實。經查實不符合條件的,應書面通知本人并說明理由,調查后有疑義的,應請示省級民政部門。對上述所有申報登記人員的資料,縣級民政部門要建立健全檔案和數據庫,并認真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申報登記和核查審定工作在8月底前完成。申報登記和核查審定過程中需相關人員填寫的表格,由各地根本心想事成地情況自行制作,但表格內容應包括民政部制發的《部分軍隊退役人員信息采集表》(附件1)中的項目。審定工作結束后,省級民政部門應將符合條件的人員信息填入《部分軍隊退役人員信息采集表》,待今年底明年初民政部優撫信息管理系統升級改造完成后,統一錄入系統,并與其他重點優撫對象一樣,形成每年定期更新機制。</h3><h3><br></h3><h3>三、數據統計和資金撥付</h3><h3><br></h3><h3>審批工作結束后,縣級民政部門要及時統計核實相關數據,逐級匯總,并抄報同級財政部門復審,省級民政部門應于2007年9月15日前將本地區參戰退役人員、原6023部隊及其他參加核試驗軍隊退役人員的統計結果分別填入《部分軍隊參戰退役人員情況統計表》(附件2)和《部分參加核試驗軍隊退役人員情況統計表》(附件3),送同級財政部門復審后報民政部。民政部根據審定的實際人數編制資金預算,及時向財政部報送有關情況,商請財政部下達有關補助經費。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在認真審核基礎上,及時安排應由地方負擔的撫恤補助資金,統籌撥付使用上級補助資金,按時足額把撫恤補助費發到個人手中,同時逐級建立數據統計審核的長效機制,定期匯總上報。</h3><h3><br></h3><h3>四、工作要求</h3><h3><br></h3><h3>(一)統一思想認識,強化組織領導。</h3><h3><br></h3><h3>各級民政部門一定要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加強國防和軍隊建設,維護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思想和行動切實統一到中</h3>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center;"><span style="font-size: 22px;">參戰認定的的幾個關鍵點</span></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center;"><br></p><p class="ql-block">對檔案無參戰記載或無檔案的人員身份認定。</p><p class="ql-block"><u style="font-size: 20px;">一是由本人寫一份參戰經過的材料。二是有2名戰友出具證明材料,并親自到縣級民政部門當場填寫《參戰人員證明表》(見附件3)。證明人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1)是已經認定的參戰人員;(2)與被證明人必須具有“四同”,即同時參戰、同地點參戰、同一個部隊代號、同屬一個營級單位;(3)承諾對出具的證明承擔相應的責任。</u></p><p class="ql-block">在具體工作中,對這類問題“易粗不易細”,只要本人確屬參戰或參試軍隊退役人員,經已經確認身份的同批戰友2至3人的證明,即可認定。</p><p class="ql-block">對檔案中有關參戰記載的認定。</p><p class="ql-block">只要在個人檔案中,如記載有“在自衛反擊戰中(以來)…..”,或“在作戰中….. ”、“在戰斗中…..”、“在(到)前線…..”,或“履行了國際主義義務”等文字表述,其記載時間與軍委、總部認定的14次作戰行動時間一致的,可認定為參戰人員。但對于只有請戰表述,沒有參戰結論的,或只有“戰備、備戰、訓練、留守、國防施工”等表述的,不予認定。</p><p class="ql-block">對于個人檔案中無參戰記載或找不到檔案人員的認定。</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 20px;"><u>無參戰記載或找不到檔案,同時又沒有戰友證明的人員,屬人數相對較多且反映強烈的,由縣級民政部門派專人前往他們的原部隊查閱有關原始資料,只要部隊有原始參戰記載,其原部隊番號與個人檔案或退伍證中部隊番號一致的,可作為認定的依據。</u></b></p><p class="ql-block">不再到原部隊查閱資料。</p><p class="ql-block">開展參戰參核身份認定工作后,中央下發了參戰參核部隊名錄,對于個人檔案中無參戰記載或找不到檔案,同時又沒有戰友證明的人員,其身份認定工作可以通過核對中央下發的參戰參核部隊名錄來判別,各地民政部門不需再到原部隊查閱資料。</p><p class="ql-block">對“無工作單位”的界定?</p><p class="ql-block">其中的“無工作單位”是指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1)退伍后從未安置過工作且未曾就業;(2)退伍后安排過工作的在職退伍軍人,同時具備依法與所在單位解除勞動(聘用)關系及工作關系、未能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未再就業三個條件的。</p><p class="ql-block">近年來,由于國有企業的改制、倒閉、破產、重組,所有制形勢的多元化,“無工作單位”的界定問題很難把握。既要把政策落實好,又不能引起其他人員的攀比,造成新不穩定因素。根據部里有關領導的講話精神和當前的信訪形勢,我們對“無工作單位”的界定問題提出以下原則:以是否領取退休金或養老金為界線,只要是因企業改制、倒閉、破產,沒有領取退休金或養老金的失業(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的參戰參試退役人員,應認定為“無工作單位”,應予以登記認定。</p><p class="ql-block">既是參戰人員又是殘疾軍人,是否登記?</p><p class="ql-block">對既是參戰參試人員又是殘疾軍人,應予以登記(城鎮有工作單位的參戰人員除外)。這類人員按就高原則,只享受殘疾撫恤金待遇,不享受生活補助。</p><p class="ql-block">人戶長期分離,無法核實工作情況的是否登記?</p><p class="ql-block">對人戶長期分離的人員,必須要求本人到其戶籍所在地進行登記認定,對不按程序辦法登記、不積極主動配合向登記部門提供相關證件(證明材料)的,登記部門有權不予登記。</p><p class="ql-block">符合登記條件,但由于各種原因被開除公職的是否算無工作單位?</p><p class="ql-block">對參戰參試軍隊退役人員中因各種原因被開除公職的,只要不是敵我矛盾,沒有重大犯罪行為的,沒有享受其他生活待遇的,應認定為無工作單位,予以登記。</p><p class="ql-block">自主擇業的參戰參試軍隊退役干部和軍隊復員干部,能否享受生活補助?</p><p class="ql-block">參戰、參試的自主擇業軍隊退役干部和軍隊復員干部不能享受生活補助政策。當時,他們復員時,已按當時的社會經濟水平拿到了他們的經濟補償。對參加過核試驗的自主擇業軍隊退役干部和軍隊復員干部,應予以登記,參照原8023部隊退役人員的關政策規定進行體檢。</p><p class="ql-block">在《優撫對象醫療保障辦法》中,原8023部隊和其他涉核人員沒有被納入醫療保障范圍。破產企業中的原8023部隊退役人員要求落實優撫醫療保障政策,如何解釋?</p><p class="ql-block">根據民政部的解釋,這次對不符合評殘和享受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生活補助條件的,但患病或生活困難的農村和城鎮無工作單位的原8023部隊及其他參加核試驗軍隊退役人員發放生活補助,這類人員雖然生活補助標準和參戰退役人員、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生活補助標準一致,但在待遇上是有區別的,這類人員只享受生活補助,不享受國家優待政策。因此,民政部等部門在制定《優撫對象醫療保障辦法》時沒有將這類人員納入范圍,是有依據的。</p><p class="ql-block">在鄉和城鎮的參戰參試軍隊退役人員是否全部登記?</p><p class="ql-block">根據(民發〔2007〕99號)文件規定,對在農村的和城鎮無工作單位且家庭生活困難的參戰退役人員發放生活補助。因此,參戰退役人員只登記農村和城鎮無工作單位的,有工作單位的不予登記。 根據(民發〔2007〕100號)文件規定,對不符合評殘和享受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生活補助條件的,但患病或生活困難的農村和城鎮無工作單位的原8023部隊退役人員發放生活補助,對其他參加核試驗的軍隊退役人員,比照原8023部隊退役人員進行體檢,并按照規定落實相關政策待遇。因此,這次登記要求,對已體檢的原8023部隊退役人員和還沒有體檢的其他參加核試驗軍隊退役人員不論在農村和城鎮的都要登記,對已體檢和還沒有體檢的人員登記審核表進行分類上報。</p><p class="ql-block">參戰但正在服刑的退役人員是否登記?</p><p class="ql-block">對這類人員,目前暫不予登記,待刑滿釋放后,再無犯罪記錄且表現突出的,由村委會(區社)和派出所出具證明,縣區民政部門方可認定身份,從認定之月起享受生活補助。</p><p class="ql-block">對這次漏報人員是否不再登記?</p><p class="ql-block">由于這次調查摸底認定工作,時間緊、任務重,要在不到一個月時間內完成,做到一個不漏,一個不重,是不可能的。對漏報人員,只要情況屬實,縣區民政部門應予以認定,逐級上報。</p><p class="ql-block">部分退役人員檔案有參戰記載,可退伍證上的部隊代號不在認定范圍,是否給予登記?</p><p class="ql-block">對本人檔案有參戰記載,部隊代號不在認定范圍的退役人員,應先予以登記,同時將部隊代號、參戰時間以及參戰類別等詳細情況上報省廳,省廳匯總后報民政部,由民政部與軍方協調確認后,再予以認定。</p><p class="ql-block">對參戰部隊留守人員是否按參戰人員對待?</p><p class="ql-block">對整建制參戰部隊的留守人員,應視為參戰人員,給予登記認定。</p> <p class="ql-block">中國人民解放軍工程兵53師106團即中央軍委特種工程兵,番號88704部隊,于七九年三月從陜西漢中洋縣405工程中奉軍委及工程兵53師緊急命今,奔赴云南省文山州麻栗坡縣,河口縣,馬關縣等對越作戰一線戰區,參加對越防御作戰與作戰防御保障工程。該部也是對越自衛還擊作戰中首支輪戰的工程兵部隊,到邊境參戰以后。該部隨即編入昆明軍區對越作戰系列。為昆明軍區工程兵一0六團,部隊番號35901部隊(35901部隊應該是首支調入輪戰隊,以后調入云南參加輪戰的部隊按照35901的編號依次確定)。八四年四月二十八日收復老山,者陰山后,中央軍委根據中越邊境作戰實際情況。中央軍委決定抽調各大軍區所屬部隊輪戰鍛煉。而工程兵一0六團自進入戰區后一直在麻栗坡扣林山,河口四連山,馬關羅家坪大山,河口橋頭,青竹溝交戰區域構筑對越作戰炮臺,野戰工式,急造軍用道路,備彈庫,作戰防役坑道等。1982年該部正式轉隸昆明軍區對越作戰部隊,85年該部隊一營完成了沖頭對越防役作戰坑道后回撤玉溪市白城兵營,該部二營五連由馬關木廠戰區完成防役作戰坑道后轉入峨山縣繼續構筑對越防役作戰坑道至八六年初,中國人民解放軍昆明軍區工程兵三五九01部隊進住對越防役作戰區域以來,忠實履行了中央軍委,軍區作戰要求,超額完成了作戰任務,八五年全軍百萬大載軍,昆明軍區被裁撤,所屬部隊劃歸成都軍區。昆明軍區359O1部隊(工程兵106團)改番號為成都軍區工兵56277部隊(工兵17團)。八六年,該部偽裝營奉成都軍區命今進駐麻栗坡戰區,構筑軍區前指工兵倉庫。所屬部隊汽車連,道二營汽車分隊奉命從昆明市7434軍工廠運送野戰鋼構構件至麻栗坡前指倉庫參戰。九十年代初該部地爆連和部分配屬人員編入云南省軍區排雷大隊,對云南戰區雷患進行排除,該部在參加對越防御作戰十年中,全團指戰員,不怕流血犧牲,英勇善戰。不怕艱難困苦,勇敢頑強。克服難以想象的熱帶雨林氣候。完成了對越防御作戰的所有工程工式,受到了軍委,工程兵部,軍區的表彰和肯定。</p><p class="ql-block">2007年,中央軍委。民政部。下達了對兩參人員身份確認。而一0六團明明是參戰部隊又沒有在例參戰系列。主要原因有兩個方面。一是工程兵106團79年3月入滇參戰以來。全團干部戰士的檔案里面沒有填寫參戰鑒定表。而檔案里面只表述邊防一線施工以來等字樣。全團干部戰士思想上沒有明確參戰參概念,這在昆明軍區很多參戰部隊都存在這樣的現象。當時干部戰士只知道和敵人面對面作戰才算參戰,而不知道對越作戰保障工程也屬參戰,通過學習中央軍委,民政部關于參戰人員分類后才知道,參戰人員分為(參戰退役人員包括一:直接參加戰斗的人員,二:作戰指揮人員、三:作戰保障人員)。干部戰士才知道工程兵一0六團當屬第三類作戰保障人員。二是該部進入云南戰區參戰以來接受多次整編。后劃歸14集團軍工兵團,07年軍委要求各大軍區,軍兵種上報兩參部隊番號,序列時,十四軍政治部在上報中央軍委參戰部隊序列時35901部隊(工程兵一0六團)被漏報。主要原因是工兵17團和工兵七團合并為14集團軍工兵團后。集團軍政治部主辦人員不了解該團的歷史造成的,而合并后的工兵團當時也沒有人向上反應這個問題,這就造成了后來的認定困惑,時任參戰時一o六團的團長兼政委張其山老首長曾經談到過此事。</p> <p>所以,07年全國各在地落實確認參戰人員身份時,有些地方的戰友回老部隊尋求解決的辦法,團給予了證明,全團大部分的戰友己落實了參戰人員身份,由于程序上不合規,后面至今還有部分人員沒有落實,為了尋求解決的辦法我個人認為,一要深入學習和理解《參戰認定的幾個關鍵點》,二要與退役軍人事務部主要人員廣泛接觸,深入交流,取得共識。三重點在民發[2OO7]年10O2號文件,99號文件中有一段文字描述對工程兵一O六團很有指導意義,現摘抄如下:</p><p>對于個人檔案中無參戰記載或找不到檔案人員的認定。</p><h1><u>無參戰記載或找不到檔案,同時又沒有戰友證明的人員,屬人數相對較多且反映強烈的,由縣級民政部門派專人前往他們的原部隊查閱有關原始資料,只要部隊有原始參戰記載,其原部隊番號與個人檔案或退伍證中部隊番號一致的,可作為認定的依據。</u></h1><p>四是我首次提出把全團打的國防坑道叫巜對越作戰防御坑道》這個對八四年入伍以后的戰友們很有作用,中越兩國從七九至八九年云南,廣西戰區一直處于防役作戰時期。九三年中央軍委才下達命令。云南,廣西,空軍,二炮,技偵,海防戰區解除防御作戰轉入正常守備任務。而該部一o六團(工兵17團)所打的坑道是在軍委解除對越防御作戰命令之內完成的,所以叫對越作戰防御坑道,與此有關的人員就叫做對越作戰防御保障人員。這就是我的粗淺理解,謹慎分享給我團老首長,老戰友們共同探討,望大家批評指正。謝謝!</p><p style="text-align: right;">原昆明軍區35901部隊三營三機連戰士:滿良生</p><p style="text-align: right;"><br></p><p style="text-align: right;">2019年8月</p><p><br></p>
主站蜘蛛池模板:
苏尼特右旗|
台东县|
永清县|
酉阳|
昭苏县|
保亭|
临朐县|
陆丰市|
孟津县|
崇明县|
阿拉善左旗|
邻水|
文山县|
交口县|
彭山县|
四子王旗|
马尔康县|
进贤县|
大渡口区|
林西县|
寻乌县|
六盘水市|
绥棱县|
湄潭县|
南皮县|
宁海县|
那坡县|
陇西县|
大同市|
丽水市|
商水县|
阳东县|
蕲春县|
桃源县|
礼泉县|
金秀|
徐州市|
武强县|
沈阳市|
天长市|
苏尼特右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