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徐志摩兩段婚姻,一段戀情都是青史留名,女性都是大家閨秀,姿色出眾、氣質(zhì)高雅,有的能詩善文。
由此可以得出簡單的結論,徐志摩追求的女性并非只看外表,以貌取人,碧水藍天的林徽因能終生愛戀他,相信徐志摩不是繡花枕頭式的花花公子。
一九一五年徐志摩與張幼儀結婚,一九二二年在德國離婚,回國后正式登報聲明。這次離婚,被認為是中國第一起新式離婚案。
徐志摩與中國著名的才女林徽因有戀情,未能結婚,林對徐一直懷著深情。
一九二三年徐志摩與當時北京的名媛陸小曼相戀,一九二六年,陸與前夫離婚后,和徐結婚。
這三個女人,都是出身名門。
張家是中醫(yī)世家,為了給女兒辦嫁妝,派專人去歐洲采購,同時派張幼儀六哥監(jiān)督。
張幼儀出嫁時,嫁妝多到一節(jié)火車都無法運過去,只好雇駁船從海上運到徐家(浙江海寧峽石鎮(zhèn))。她有好幾個哥哥,二哥張君勱是中國著名的法學家,《中華民國憲法》的主要起草人,也是政治家,曾任民社黨主席。四哥張公權,當過國民政府中央銀行的總裁、鐵道部部長,徐志摩這個妹夫,就是他為妹妹選中的。
林家也是名門。林徽因的父親林長民,民國初年曾任司法總長。她出身名門,嫁的也是名門。林的公公梁啟超,戊戌變法時與康有為齊名,民國初年曾任財政總長,著名學者、社會活動家。林的丈夫梁思成,是有國際影響的建筑學家。
陸家也是名門。陸小曼的父親陸定,是前清的舉人,留學日本,是日本名相伊藤博文的得意門生,民國初年曾任財政部賦稅司長多年。
順便說一下,陸小曼的前夫王賡,也不是等閑之輩。他清華畢業(yè)后,留學美國,普林斯頓大學畢業(yè)(文學學士學位),有感于國內(nèi)連年內(nèi)戰(zhàn),缺乏新式軍事人才,又考入美國西點軍校攻讀,以第十名的成績畢業(yè),與二戰(zhàn)時的聯(lián)軍統(tǒng)帥艾森豪威爾是同學。
一九二三年王賡二十八歲,已是少將軍銜。陸小曼和徐志摩的戀情鬧得滿城風雨,不得不離婚時,王賡對徐志摩說:“我們大家都是知識分子,我縱和小曼離了婚,內(nèi)心并沒有什么成見;可是你此后對她務必始終如一,如果你三心二意,給我知道,我定以激烈手段相對的。”
這也可以看出那一代知識分子的胸懷。也可以說,是受過歐美教育的知識分子的胸懷。一九四二年抗戰(zhàn)中,王賡隨軍事代表團赴美考察,途經(jīng)開羅舊病復發(fā)去世,北非盟軍以軍禮喪把他安葬在開羅市郊的英國公墓。
按我們現(xiàn)在人的理解,徐志摩跟張幼儀離了婚,張幼儀本人定對徐志摩恨得要死了。其實不然
張幼儀與徐志摩離婚后,很長時間一直未嫁人。因為哥哥的關系她當過中國女子銀行的副總經(jīng)理。徐志摩死后,她為公公送終,為徐志摩豎起墓碑,先前徐志摩只有墓沒有碑。她培養(yǎng)兒子上了哥倫比亞大學,徐志摩就是這個學校畢業(yè)的,也算是承續(xù)父志吧。
最有意思的是,兒子要結婚了,她問兒子想個什么樣的媳婦,沒想到兒子的回答跟他老子一樣,說要娶個漂亮的。她聽了心里不知多么難受,但她還是張羅著給兒子要了個漂亮的媳婦。她的兒子現(xiàn)在還活著,快九十歲了,在美國,叫徐積。他的夫人確實可說是天香國色。
直到兒子成家立業(yè),張幼儀也五十多歲了,在香港跟一個醫(yī)生結了婚,沒幾年,丈夫去世,她到美國與兒子一家團聚。
二十世紀六十年代的時候,她又跟徐志摩的朋友梁實秋等人聯(lián)系,在臺灣出版了《徐志摩全集》,這是徐志摩去世三十多年后,出版的第一套全集。
晚年由她口授,她的侄孫女執(zhí)筆,完成了一部口述自傳。在這部自傳里她說了許多他們夫妻之間的秘事。也說了她對林徽因等人的看法。她原諒了她的丈夫,但對林不原諒,理由竟是林引誘徐志摩跟她離了婚卻沒有嫁給徐志摩,讓她的丈夫受了那么多的苦。
林徽因沒嫁給徐志摩,當然是有原因的,以身世而論,林家是名門,徐家不過是當?shù)赜绣X的商人,再就是,畢竟兩人相差八歲(公歷是七歲),以一九二二年徐志摩回國時的年齡而論,徐已二十六歲林才十八歲。徐結過婚,且有一子,林還是個姑娘。但是,林一生都懷念她與徐志摩的感情。徐死后,林曾寫文章寫詩紀念,一點都不回避與徐的感情。
一九三四年十一月十九日,林陪丈夫去南方考察,返回上海時路過海寧峽石,就是徐志摩的老家,火車停了,她特意下來憑吊,這天正是三年前徐志摩死去的日子。過了一年,她在寫的一篇紀念志摩去世四周年的文章中說:“如果那時候我的眼淚曾不自主的溢出睫外我知道你定會原諒我的。”
最讓人感動的是,徐志摩在濟南遇難后,她的丈夫梁思成立即趕去處理后事,知道妻子與徐志摩感情甚深,特意帶回一塊飛機上的燒焦了的木片,林將這塊木片掛在臥室床頭的墻上,直到一九五五年林去世后梁思成才取下來。
陸小曼又怎樣呢?看過電視連續(xù)劇《人間四月天》的人,印象中陸小曼是個交際花,是她愛交際又揮霍無度,生生地把徐志摩害死了。尤其是知道徐志摩死后,她跟一個叫翁瑞午的男人同居,更是鄙薄,認為這是個沒有廉恥的女人。</h3><h3><br></h3><h3><br></h3><h3>上圖為徐志摩
<br></h3> <h3> 事實并不是這么回事。陸小曼可以說是個近乎圣女的女人。不光姿容妙曼,而且品德極為高尚。
徐志摩去世的這一年,陸小曼只有二十八歲,可以說還是個少婦,打她主意的達官貴人,不知有多少,連國民黨行政院長孫科都請她吃飯。但她不為所動,立誓不再談婚嫁二字。長年素服,不施粉黛,也絕不出入娛樂場所。家中供著徐志摩的遺像,桌上鮮花常年不敗。
有人說還不是因為陸小曼揮霍無度,弄得徐志摩經(jīng)濟拮據(jù),才去北平教書,兩地奔波,以致坐飛機失事遇難。這話沒有道理。坐飛機失事去世,跟夫妻不和、跟經(jīng)濟拮據(jù)沒有必然聯(lián)系。
陸小曼揮霍無度是真的,不會過日子也是真的。但你要想到,這樣的一代名姝,就是要人養(yǎng)的,只能說你徐志摩后來養(yǎng)不起了,或者說勉強養(yǎng)得起,不能說陸小曼這樣的女人不值得你養(yǎng)。
這樣的女人,你不能要求她又溫柔又嫻雅,還能里沖外打,沒事的時候輕歌曼舞,家里窮了又能像《紅燈記》里的李鐵梅那樣提籃小賣拾煤渣,擔水劈柴全靠她。
再說徐志摩死后,陸小曼跟翁瑞午同居的事。我的看法是,這不能叫同居。同居是一種婚姻關系,陸小曼和翁瑞午在一起,只能說是翁瑞午仰慕陸小曼,甘心照料陸小曼的起居。翁是有家室的人,就在上海,這邊住住,那邊住住。就說是同居吧,也不是徐一死他們就同居了。徐志摩死后,經(jīng)胡適說合,徐志摩的父親徐申如答應每月給陸小曼三百大洋的生活費,條件是陸小曼嫁后即停止。
到了一九三八年,徐志摩去世已經(jīng)七年了,有天晚上翁瑞午和朋友在陸家聊天,夜深了,汽車有點毛病,回不去了,就在二樓煙榻上睡了一晚,小曼住三樓臥室。后來還有過幾次。到了這個月的月底,徐申如派人送錢并附一條:知翁君已與你同居,下月停止。
這樣一氣之下,陸小曼干脆就與翁瑞午同居了,想在就在,想走就走,不管別人說什么。
接下來就是,為什么要與翁這樣,而不正大光明地嫁給翁呢?在當年,這樣的婚姻關系是允許的。這就要說到陸小曼的心志了。嫁了人,她的身份就變了,就不是徐志摩夫人了,而與翁同居,翁是能理解她的家里照樣供奉著徐的遺像,一年四季仍可鮮花祭奠,她還是徐志摩的夫人。她不怕別人說閑話,要的就是這個心愿。那么能不能不同居呢?
不行,陸小曼是個非官非商,無任何經(jīng)濟來源,不在一起生活,誰來養(yǎng)活?再說翁瑞午,也不是等閑之輩。他的父親是前清的舉人,當過知府,又善醫(yī)道,家中積蓄甚豐。翁自己也精于醫(yī)術,二十幾歲就自備汽車,是滬上著名的票友,工青衣。陸小曼的戲藝,就是跟他學的。小曼當時還抽鴉片,費用甚大。沒錢了,翁就拿出家里的字畫賣掉,供小曼享用。
有人曾說過,“做徐志摩易,做翁瑞午難。”套用這句話,也可以說,做林徽因易,做陸小曼難。年輕時親親熱熱地相戀誰都能做到,一方去世后守節(jié)守志幾十年,又難以為世人——當世的人和后世的人理解,這才是最難的。所以說,陸小曼是個近乎圣女樣的女人
對徐志摩這樣優(yōu)秀人物的評價,不能只聽男人的,要多聽聽女人的。男人評價時,心里先存了“這小子艷福不淺”、“好事怎么全讓他占了”的卑污心態(tài),根本就不可能公正。
女人的評價往往最真實、最全面。徐志摩遇難之后,幾位太太聚在凌叔華家里,張奚若夫人流著淚說:“我們這群人里怎么能少了他呢!”陶孟和的夫人沈性仁悲傷地說:“這都是造化的安排。</h3><h3><br></h3><h3><br></h3><h3>上圖為陸小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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